税务部门曝光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去年查处高风险加油站超两千户

北京知道 2025-02-10 23:30:24

2月10日,广东、新疆、云南税务部门公布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记者发现,公布的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均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从而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隐匿销售收入的手段各不相同——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删减加油机税控数据,使用第三方收单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681万元。

新疆图木舒克市东城迎宾加油加气站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篡改销售数据、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533万元。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树皮岔路加油站通过利用个人微信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纳增值税等税费25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偷税。

当地税务部门依法对三起加油站偷税案进行处理,分别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52万元、793万元、427万元。

近年来,针对加油站存在加油机作弊、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等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紧密协作,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2024年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高风险加油站2722户,查补税费款和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57.89亿元。

记者/姜慧梓

编辑/白爽

校对/刘越

运营编辑/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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