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彭泽县公安局接到一通紧急的报警电话,报案人称他们村有一名孕妇被人砍伤在自家门口,并且房子也被点燃了,情况十分危急。
警察迅速赶往现场,只见血迹溅的到处都是,二楼也被烧的不成样子,而嫌疑人早已不见踪影,到底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一个孕妇下此毒手?他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深受大恨?
一、“和尚”光天化日下砍伤孕妇2013年一个寻常的午后,一声惨叫打破了彭泽县浩山乡一个偏僻村落原有的寂静。
那天,独自一人在家的陈香琴趁着太阳好,就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门口绣花。
没过多久,一个中年男子映入眼帘,他向陈香琴表示自己是外乡人,走累了想讨口水喝。
因为以前这样的事发生的也不少,所以陈香琴也没有什么防备。
但是当时她已经有八个月的身孕,身子沉,行动不便,所以就让这个男子自己去厨房喝水。
但是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好心换来的却是男子拿着菜刀出来朝着她脖子上就是一刀,并且还放火点燃了她家的二楼。
感受到自己温热的鲜血喷涌出来,陈香琴紧紧的捂住脖子和肚子,害怕极了,她大声的呼救。
那男子见状慌忙的丢下刀就跑了,领居们闻声赶来,立马帮陈香琴叫了救护车并报了警。
接到报警电话,警察们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所幸目击者中有人认识行凶者。
他称行凶者名叫沈春根,今年48岁,是住在当地一个破旧寺庙里的一位假和尚。
沈春根是从安徽东至县流浪到浩山乡的,无亲无故也没钱,碰到了有现成的寺庙就住下了。
此后他对外都称自己是山里的和尚,因为这样能够博得别人的同情,得到现成的吃喝。
村里知道沈春根的不少,但是他和受害者陈香琴从来都没有过任何瓜葛,又为何会挥刀相向?
警察也觉得十分怪异,但是当务之急只有找到沈春根才能够揭开一切的真相。
二、抓捕归案后称自己另有隐情但是警察赶到村民口中的寺庙时,沈春根早逃之夭夭,不见踪迹。
为了防止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彭泽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加大调查的力度和速率,最终在三天后,于沈春根的老家安徽省东至县将其抓捕归案。
面对警察的询问,沈春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他却痛哭表示自己这么做其实另有隐情。
2013年8月8日,沈春根在彭泽县人民法庭再次承认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赔偿陈香琴的精神损失。
他还表示陈香琴很无辜,只是受了她公公冯武松的牵连,自己想找的人其实是冯武松。
此言一出,当庭的人都十分诧异,而冯武松在事发后杳无音讯的怪异事实也让人们更加好奇事情的内幕。
沈春根声泪俱下的向庭审人员控诉,是冯武松不讲武德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章银菊,把自己的尊严狠狠践踏,自己才恼羞成怒的!
没想到一场故意伤人案件的动机竟是争风吃醋,沈春根交代他和章银菊是在安徽东至县时就在一起了。
后来辗转到彭泽县,感情稳定的持续了三年,但是却因为冯武松的勾引,让章银菊对自己始乱终弃。
看着昔日和自己甜蜜生活了这么久的女朋友如今和别人以夫妻相称,日子过的那是一个红火。
而自己却冷清孤身一人,沈春根就越想越不是滋味,怒气充斥了他的大脑,他只想去教训冯武松一顿。
但是到他家没见到人,又不想白去,所以就把怒火撒到了冯武松的儿媳陈香琴身上。
三、悲剧根源竟是“转让情人”沈春根说的情真意切,听起来也的确挺像那么回事,但是陈香琴的法律援助人却拿出了和沈春根所说事实完全相违背的两份证词。
在审理中,他们找到了冯武松和章银菊,并对二人进行了询问,得到了证词。
冯武松和章银菊对二人是在和沈春根交往期间在一起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沈春根也默许了这个行为。
甚至很多时候都是沈春根主动制造“机会”,章银菊生病上医院都是让冯武松陪同的,而章银菊也表示沈春根只是一个好吃懒做,一无是处的男人。
所以在冯武松一次次展示出男人担当的过程里,章银菊就深深的爱上了他,而沈春根也表示同意。
可以让章银菊和冯武松一同生活,但是冯武松必须要付给他5000元的情人“转让费”。
冯武松东拼西凑才凑出1000块钱给沈春根,一直不见剩下的钱的沈春根恼羞成怒,所以去找冯武松是去讨债的。
面对重合的证词,沈春根也承认自己当初确实是想利用卖章银菊小赚一笔钱。
但是在章银菊离开自己后,自己更多的还是不舍,他连钱都不想要了,所以他多次尝试找冯武松协商让章银菊回到自己身边。
但是冯武松和章银菊都对他避而不见,他感到无比的寒心,所以才愤怒的前去找冯武松算账。
但不管是为情还是为钱,沈春根犯下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损害财物罪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原本陈香琴的委托人还想申请给沈春根增加一条抢劫罪,但是因为条件和事实都不满足,就没有成立。
最终在2013年9月5日,彭泽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和毁坏财物罪对沈春根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并赔偿陈香琴75000元。
无辜的陈香琴在被沈春根砍伤后,孩子早产,九死一生,自己也行动不便,即使再多的赔偿款也弥补不了她受伤的身心。
结语争风吃醋虽是人之常情,但是也得把控好度,更何况,沈春根和章银菊只是男女朋友关系,章银菊拥有来去自如的权利,沈春根也更不应该把章银菊当成物品贩卖,最后自己还冲动的做出违法犯罪的事,伤及无辜,实在是令人唏嘘,大家是否也这样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