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14日到18日,刘少奇到山东寿张县视察,报导说:少奇同志在参观了台前社亩产将达3万至5万斤的玉米,3万至5万斤的谷子,30万斤地瓜和宏伟社亩产15000斤籽棉的丰产后,赞扬他们说:“你们压倒了科学家,他们没敢想的,你们做到了,这是个革命。”(1958年8月4日,《光明日报》)
而毛主席当年从《人民日报》上看到一线领导在天津蓟县亩产11万斤的稻田兴高采烈地视察的照片时,当即摇头分趣的说:娃娃,下来吧,站得越高,跌得越重哩。毛主席还接着说:吹牛,靠不住的,我是种过地的,亩产10万斤,堆也堆不起来么!(许全兴《毛泽东晚年的理论与实践》第138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958年11月22日,毛主席就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宣传报导,找时任人民日报社长吴冷西长谈,吴冷西回忆道,毛主席说:“大跃进是好事,但浮夸风就不好。”但是,一线领导听不进去。(吴冷西《忆毛主席》第108-113页)
三、关于大跃进的共产风
大跃进时期的共产风,指的是农村全村社员都吃集体食堂,“一平二调”,合并大社(一个公社合并成一个大社,甚至一个县合并成一个大社),搞平均主义,把富队和穷队的待遇拉平,甚至在一个村中,实行男队员和女队员分开睡觉(不让一家人在一起睡),以便于集体出工。
1958年6月14日,刘少奇在同全国妇联党组织负责人的谈话中,把托儿所、公共食堂等这样一些生活服务组织视为“大家趋向共产主义”。他提倡家务劳动社会化、解放妇女劳动力、办食堂、托儿所、洗衣房等服务性事业。刘少奇说:“可以搞很多事业,象空想社会主义者所说,小孩子多大年龄就到什么地方去,到处有花园,老人有养老院,还有戏院、小学、图书馆、电影院......搞得好可以达到这种境地。我们到共产主义不要多远,十五年可以赶上美国,再有四十年、五十年中国可以进入共产主义。”(许全兴《毛泽东晚年的理论与实践》第119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958年7月19日,刘少奇在天津讲话中提出:“在并社时,‘一乡一社‘、‘政社合一‘。”说:“一个乡一个社,将来是否叫社,农庄也包括不了,因为有工业、有农业、有学校、有商业、又有民兵,生孩子也有人管,实际上是共产主义的基层结构,这是组织起来的公社,有工业、有农业、有学校,生老病死都在这里,这是共产主义公社。”(许全兴《毛泽东晚年的理论与实践》第176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958年8月6日,刘少奇派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带着康有为的《大同书》到河北徐水县搞共产主义公社试点。1958年9月10日至11日,刘少奇到河北徐水这个亲自抓的共产主义公社试点县视察,作了许多指示,对徐水人民急迫渴望早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热情和干劲,都给予了最大的鼓舞和赞扬。(康濯《少奇同志在徐水》1958年9月18日《人民日报》)
结果,到9月13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先念到徐水视察时,徐水县已经实现了“一县一社,县、社合一”。一县一社,即一县一个公社,全县统收统支,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原来各社队的收入统一交县,支出统一由县核拨,供给标准、工资水平全县基本上一致。徐水全县没有一个小商贩,他们全部实行了供给制。(李先念《人民公社所见》1958年10月17日《人民日报》)
这就是当时的“共产风”,一个县成立一个公社,把富队和穷队待遇拉平,搞绝对的平均主义,“刮共产风“。
1958年9月16日到18日,刘少奇到河南视察,“听取了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修武人民公社和遂平人民公社党委的汇报,并做了重要指示。”(《少奇同志在河南视察时具体阐述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几个条件》1958年9月24日《人民日报》)具体对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修武人民公社和遂平人民公社党委做了哪些指示报道没有具体讲。但从毛泽东1958年10月派吴冷西和田家英率领调查组到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和修武人民公社的调查报告看,可以认证刘少奇指示的后果是:实行一县一个公社,全县统一核算,统一收支,共负盈亏,富队和贫队一齐拉平;实行全民所有制,搞供给制,实行十六包;实行消灭家庭,搞男女老少分别编班,分开做事,分开居住等等。
毛主席在听取了吴冷西和田家英调查刘少奇去过的七里营等地回来后的实情报告后,对“共产风”发表评论说。(吴冷西《忆毛主席》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95—103页):
(一)一县一社太大了。
平均分配会损害富队富社的积极性,还是要搞“按劳分配“。我们现在还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按劳分配。凡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就干,一切不利于发展生产的就不干。供给制只能搞公共食堂,而且要加强管理,粗细粮搭配,干稀搭配,农忙农闲不同,要学会勤俭过日子,不能放开肚皮大吃大喝,那样肯定维持不下去。延安时期搞供给制,是属于战时共产主义的办法,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能作为分配方式的榜样。
(二)两种所有制的接近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千万不能把两者混同起来。
修武不同于鞍钢,产品不能调拨,只能进行商品交换,不能称谓全民所有制,只能叫集体所有制。
(三)把夫妻分开搞集体住宿,不是给国民党对我们的污蔑帮了忙吗?凡是这样胡搞的地方,我都支持群众起来造反。
这些干部头脑发昏了,怎么共产党不要家庭了呢?要禁止拆散家庭,还是一家人大、中、小结合的好。
(四)几千万人上山,农业可能丰产不丰收,食堂又放开肚皮吃,怎么得了?
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在郑州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对“共产风“进行了更加严厉的批评。他说:“从去年9月人民公社成立后,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主要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三是猪鸡鸭(有的部分,有的全部)无偿归公社,还有部分桌椅、板凳、刀锅、碗筷等无偿归公社食堂,还有大部分自留地归公社……。这样一来,共产风刮遍全国。”
毛主席批评说:“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都还采用赎买政策,怎么可以无偿剥夺农民的劳动成果呢?这样做,实际是抢产,没给钱,不是抢是什么?这样下去,一定垮台。”他又说,“我代表一千万队长干部,五亿农民说话,坚持右倾机会主义贯彻到底,你们不跟我贯彻,我一个人贯彻,直到开除党籍,要到马克思那里告状!”
四、大跃进出现问题后伟人承担责任的态度更是形成鲜明反差
尽管在大跃进进行中,毛主席对一线领导所鼓吹的错误作法多次进行过批评纠正,而一线领导急于创造业绩,根本听不进去。
尽管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武昌举行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对一线领导在《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的社论以及国家一把手在山东、河北、河南、江苏等地视察中所鼓吹的错误做法进行了批评,但一线领导仍然听不进去。最终导致大跃进出了问题。
但是在问题发生后,在对待问题承担领导责任的态度上,毛主席却表现出了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风亮节,主动替一线领导揽责。
1962年,在七千人大会上,毛主席主动作自我批评说:“我是中央主席,都有我的份。”他检讨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央党史出版社,1991年,1993年版)
还原大跃进时期的历史真相,洗清恶意涂抹在领袖身上的污泥浊水,还我领袖本来的光辉伟大形象,才能凝聚人心,鼓舞民心,中国才能在开国领袖毛泽东的旗帜鼓舞下,统一思想,克难攻艰,豪情满怀地继续前进,中国梦的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才有更大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