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女子在家中穿睡衣,却被丈夫朋友强奸,被捕后是她先勾引我

莘莘学子椟 2023-05-20 13:37:39

“是她,她穿着睡衣,难道不是她没错?不用负一半责任吗?”小李大言不惭的说道。

一、案件回顾

林女士今年43岁,和丈夫刘某结婚十几年了,有一个女儿,林女士的丈夫经营着一家小公司,而她呢,就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平时在家做饭,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起居。

一直以来林女士夫妻俩的感情还算稳定,两个人一直都在用心的经营着这个家。

这天是林女士与丈夫的结婚纪念日,放学后林女士就把女儿送到孩子奶奶家,准备跟丈夫过二人世界,林女士忙活一下午准备了烛光晚餐等着丈夫回来。

到下班时间时,丈夫说突然公司来了客户要应酬,这种情况也经常出现,所以林女士也见怪不怪,想着那就等老公,应酬完再一起过也一样。

林女士看着做好的饭菜,老公应酬应该要好一会,林女士便准备先去洗个澡,换上睡衣,等着老公回来。

大概8点左右林女士听到门铃声,知道肯定是老公回来了,林女士连忙去开门,打开门来后看到林女士老公刘某被他朋友小李扶着,已经是醉的不醒人事,小李也是踉踉跄跄。

小李称刘某与自己跟客户吃饭喝多了,看着这情况,林女士赶紧让小李把丈夫扶进来,把丈夫扶到房间后,林女士出来感谢小李,突然发现小李一直看着自己。

林女士低头一看,竟然忘记自己还穿着睡衣,于是连忙转身想回房间换衣服,谁知小李对林女士产生了歹念,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事后,小李酒醒了一半,看着眼前一直在哭的林女士,自知自己犯了大错,拿起衣服落荒而逃。

此时的林女士想马上报警,但又害怕丈夫知道了会影响夫妻两的感情,但不报警,林女士又想小李受到法律的制裁。

林女士看着房间里昏睡的丈夫,进退两难,不知所措的林女士想了很久,最终还是选择要让小李负法律责任。

于是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当晚小李便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被传唤到派出所的小李承认了自己的确侵犯了林女士,但他却狡辩称,是林女士穿着睡衣故意勾引他,才让自己犯错,林女士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林女士在自己家里穿睡衣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对于小李的无稽之谈,大家都觉得无语,自然是不会认同他的说法。

二、那么,在本案中,小李所犯何罪,将会受到何种处罚。

小李违背林女士的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其它手段,强行与林女士发生关系,该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小李的无稽之谈自然是不于采纳。

最终,小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三、写到最后

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小李做为刘某朋友,却对其妻子产生歹念,人品也的确是有问题,案发后,竟然还声称在家穿睡衣的林女士也要为自己的穿衣风格负责。

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林女士没想到,在自己家里也会被有心之人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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