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中国古代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五服论”则指以天子为核心根据距离和亲疏画五个同心圆,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称为甸服,环绕天子建立起来的列国为侯服,侯服之外为绥服或宾服,其外是要服和荒服。与五服论相匹配的制度为朝贡,其频率根据亲密程度而大有区别,甸服每日朝贡,侯服按月,绥服按季度,要服按年,而荒服则只朝贡一次。
“五服”有四种含义
一、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二、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饰。
三、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四、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五服”丧服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
《仪礼·丧服》章所载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遵行,但也有所变通。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斩衰:“衰”(读做“催”)就是指不缝缉的意思。凡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对公婆、承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都要穿斩衰,是最重的孝服。
齐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断处均可以收边;下摆贴边都在砸边际。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齐衰”的礼制。
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质料比“齐衰”用料稍细。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都要穿这种“大功”丧服。
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而穿的。
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称为“漂孝”。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这个档次。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么“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五服”四个等级
一、父卒为母,为继母,母为长子,服期三年。
二、父在为母,夫为妻,服期一年。又称“杖期”。服丧时手中执杖(俗谓哭丧棒)。
三、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已嫁女子为父母;孙、孙女为祖父母,服期一年,不执杖,亦称“不杖期”。
四、为曾祖父母,服期三月。齐衰时,男子戴丧冠,女子用丧髻。另有绖带、绳履。商周时期已有其制。
“五服”基本总结
礼经上所记的一套丧服制度。这套制度在当时虽然不见得全部实行,后世的丧服丧期虽然也有所改变,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点:
第一,在丧期中可以看出重男轻女的情况。
第二,在丧服中又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别甚严。
第三,在丧服中明显地表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
“五服”演变
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血缘关系中五服的计算方法:由于古代一夫一妻,有时有妾,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荣国府贾政与宁国府的贾敬。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现代实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亲离婚、丧偶后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间的区别通常消失,因此计算起来会令人困惑,错以为五服就是五代,实际上五服只四代。从祖父开始向上,不再分别妻妾的子女。
另外,对于长辈及晚辈的称呼实际上也是有相应的说法的。
《尔雅·释亲》:“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即祖父)——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父之子为子(自己)——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礽孙——礽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
九族服图
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在丧礼中,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或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五服”出服之义
出五服的意思是: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现代人多认为五服是五代,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五代算一服,出五服要二十五代。
也有一说为:一爷之孙不出服,以下一辈一服,总计八代。民间有骂人八辈祖宗的,就是这个意思。
最新界说
农村所说的“五服”,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关系较远。今人以为,这一说,最正确。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流行这一说法。
五服又称五伏,即五代、五辈。就是五个辈分,从自己算起往上或者往下五个辈分。五伏之内属于一个老祖宗。五伏之外的,只是同宗同姓,但是没有血缘关系。法律规定可以通婚。
排列顺序:1、自己以及兄弟姐妹;2、父亲以及叔伯;3、祖父以及祖父的兄弟;4;曾祖父(太爷)以及曾祖父的兄弟;5;高祖父(祖太爷,老祖宗)。
一、堂兄弟:堂兄弟有“亲堂兄弟”和“远堂兄弟”之分。“亲堂”是指和自己同一祖父的堂兄弟,又称叔伯兄弟,是仅次于亲兄弟的一级。“远堂”则是与自己并非同一祖父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其他较远的堂兄弟。
二、从兄弟:古人的从兄弟并不与今天的堂兄弟的含义等同。古人的从兄弟实际分为两种:一种是从祖兄弟;一种是从父兄弟。二者统称为从兄弟。从兄弟的实际含义是同曾祖父、不同父亲或祖父的兄弟。其中同曾祖父,不同祖父的兄弟称为丛祖兄弟;同祖父,不同父亲的兄弟称为从父兄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从父兄弟才与今天堂兄弟的含义相同。
三、再从兄弟:同一曾祖但不同祖父的同辈男子之间互称为再从兄弟。
四、三从兄弟:同高祖所出的兄弟。
综上所述,堂兄弟含义比较模糊,口语中应用还可以,在家谱中为精确表达则不宜应用。应该用从兄弟表示自己同一祖父、不同父亲的兄弟;用再从兄弟表示同一曾祖但不同祖父的同辈兄弟;用三从兄弟表示同高祖所出旧曾祖父不同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