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物业公司有哪些情况的可不交或少交物业费?怎么投诉?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4-11-26 09:45:52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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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司空见惯,很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满意”的服务而拒缴物业费并和物业公司对簿公堂。

那么,物业公司有哪些情况的可不交或少交物业费?

可不交或少交物业费的情况:

(一)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

1. 安全保障缺失

如果小区频繁发生盗窃、抢劫等治安事件,且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安装和维护必要的安保设施(如监控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门禁系统长期失效等),业主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例如,小区内监控摄像头大面积损坏,导致业主车辆被刮擦后无法找到肇事者,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以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由,主张少交物业费。

2. 环境卫生差

当小区内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区域(如楼道、电梯、小区道路等)垃圾堆积如山,散发难闻气味;或者小区绿化无人打理,花草树木枯萎,影响小区环境美观,业主可以提出减免物业费。比如,垃圾经常几天都不清理,苍蝇蚊虫滋生,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质量,业主有权要求适当减免物业费。

3. 公共设施维护不善

若小区的电梯、路灯、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经常出现故障,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维修,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业主可以主张少交物业费。例如,电梯频繁故障,影响业主正常出行,且物业公司未及时安排维修,业主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相应的物业费。

(二)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1. 服务范围缩水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如果合同规定了提供某些特色服务,如定期组织社区文化活动、提供代收发快递服务等,但物业公司没有履行这些服务,业主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例如,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每周为业主提供一次免费的室内清洁服务,但物业公司从未提供,业主可以要求减免这部分对应的物业费。

2. 私自变更服务内容

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如将原本的封闭式管理小区改为开放式管理,或者将原本的人车分流模式改变,导致小区安全和秩序受到影响,业主可以要求少交物业费。例如,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取消了小区的门禁系统,使得外来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业主可以要求适当减免物业费。

(三)费用收取不合法

1. 违规收费项目

如果物业公司收取了合同约定之外的不合理费用,如巧立名目收取所谓的“小区设施维护费”,而这些费用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规定,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和依据,业主有权拒交这部分费用,并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2. 重复收费

当物业公司对同一服务项目进行重复收费时,业主可以拒绝支付重复收费部分的费用。例如,已经在物业费中包含了公共区域水电费,物业公司又单独向业主收取公共区域水电费,业主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重复收取的费用。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的,除了诉讼,业主还有哪些投诉渠道?

1. 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投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物业服务合同、缴费凭证、问题照片、视频等证据,详细说明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如服务质量差、乱收费等情况。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投诉进行受理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物价部门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如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等,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会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其收费是否符合物价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责令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费用,并可能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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