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皇室相当重视血统,任用人才时也希望是达官显贵。
可孝武帝时期的皇帝却偏爱寒门,就算一些宗室亲王并不待见皇帝的所作所为,皇帝也对那些卑微门第青睐有加。
而他的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宗室亲王。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寒人被起用的原因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寒人兴起的原因,有很多学说,其中影响最大的一个便是南北朝时期经济发展,王公贵族的门客甚至随从之中具有很多身家富有。
但是身分低微的人财富上的富有使他们迫切需要通过一定的政治地位表现自身的价值,这种内在的需求是促使寒士兴起的根本原因。
在历史记载中,很多寒人出身商贾,也能作为这一观点的一种论据。
我国唐长孺先生以及日本的宫川尚志都是支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
唐长先生在他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之南朝寒人的兴起和宫川先生的《六朝史研究一政治社会篇》之魏晋及南朝的寒门中,都有关于这一观点的精辟论述。
个人认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一批新兴商人作为独立于士族门阀与宗室亲王的第三方势力出现。
他们具有财力支持,但是缺少政治权力,这符合帝王使用人而限制人的需求,同时南朝帝王鉴于世家大族的权力太大会威胁到皇帝的统治权。
为加强君主集权,及时拉拢这些新兴的势力,既可以增强皇权的支持力量,也能够增加皇帝应对宗王以及门阀的力量。
因此他们能够获得帝王的青睐和恩宠,同时商人势力的联盟能够将这种恩宠维持下去。
除此之外,孝武帝时期的寒士能够受到帝王的宠信,与他们自身的学识还是分不开的。
他们精通文史、礼仪乃至政治、经济方面的制度,具有一定的行政能力,基本具备了作为士的条件。
寒人的武功能力提高,在刘宋时期也具有突出表现。孝武帝率领的将人队伍中,寒人出身且地位较高的便是宗越。
进入南朝以后,士族门阀日渐骄纵。
世家大族政治上、经济上都很优越,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他们大都鄙薄武事,不肯屈志戎旅,不乐武位。
且骄奢淫逸,胸无点墨,手无缚鸡之力,而且多无学识,完全堕落为社会的寄生者。
据颜之推《颜氏家训·卷四·涉务篇》载,士族“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架长车、跟高齿屐、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从容出入,望若神仙”。
清晰可见其堕落之状。
南朝时期,世族把许多起家官职划为清、浊,规定自己的势力范围,排斥寒门来担任。
士族与庶族之间的等级差别更是泾渭分明,两者身份高下悬殊,门阀士族在社会地位上高高在上,经济上高人一等。
正所谓“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王弘也曾言道:“士庶之际,实自天隔”。
无不是对士庶阶层加以严格区分。这些高高在上的士族,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他们鄙薄庶族,士庶不婚,甚至坐不同席。
门阀士族势力庞大,但是不想被日常琐事困扰,希望能够有一些能力相对较高,但是社会背景少,不会窃取自身权力的人来帮助处理日常琐事。
许多世族高门都只顾自己的名声、地位、权力。
他们争夺那些清高、易于升迁的官位,追求的是自己门第的长久荣显,而不求对国家、对民族有益,他们宁可不做官,也不愿去做那些既要干实事,又没有名声,还要接受督责的职位。
另外,因为士族门阀封山占泽,占据了大量土地和劳动力,统治者害怕他们权力膨胀,进而威胁到皇权,故对其比较忌讳,希望通过扶植另外的势力来实现政治上的平衡“(谢)灵运因父祖之资,生业甚厚。
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山湖,功役无已寻山陟岭,必造幽峻,岩嶂千重,莫不备尽!”。孝武帝刘骏据此就曾颁布过占山法令,并令士族服役,这使得皇权和士族争夺众多土地和劳动力之间的矛盾上升为政治上的冲突。但这都收效甚微。
而新兴的寒人阶级中也确实存在着一批有真才实学,熟悉国家行政制度、办事干练的精英分子。颜之推《颜氏家训》曰:晋朝南渡,优借士族。
故江南冠带有才干者擢为令仆已下,尚书郎、中书舍人已上,典掌机要。其余文义之士,多迂诞浮华,不涉世务。纤微过失,又惜行捶楚。所以出于清高。……至于台阁令史,主书、监帅、诸王签省,并晓习吏用,济办时须,纵有小人之态,皆可鞭杖肃督,故多见委使,盖用其长也”。
寒人则被推到历史前台并为统治者所青睐。
所以寒人被重用,是因为寒人自身能力提高,能够适应君主的需要,而士族门阀却相反。
孝武帝时,寒人得到重用,正是在宗室被猜忌,而士族门阀又被总惮的情况下寒士能够填补人才短缺之需。
起用寒人的表现寒门出身的人,不但能够担任朝廷中的一般文职,而且能够担任中书通事舍人等重要职位,负责管理群臣奏章,发布皇帝号令以及参与重要事务的商议,成为政权的直接参与者。
这种情况在宋武帝时期便开始出现,到宋文帝时期,已经发展到中书舍人直接参与国家重大事务,到孝武帝时,中书舍人的权力更大。
到宋孝武帝时期,刘骏不断提高中书舍人的地位。“上在江州,山阴戴法兴、戴明宝、蔡闲为典签,及即位,皆以为南台侍御史兼中书通事舍人!"。“法兴等专管内务,权重当时”。
中书舍人本是中书省的僚属,地位并不高。宋孝武帝开始把国家的机密要务转到了中书舍人的手里,关于官吏的选授,升降和赏罚等大事,都与他们商量决定极大地提高了它的地位。
宋孝武帝时期的戴法兴等人专管国家事务,寒人通过担任中书舍人这一职务,受到了皇帝器重,以至于上下内外事务,都交由戴法兴等人处理。
前废帝即位后,更是一切事物都交给戴法兴处理,出现法兴真天子的情况。
宋孝武帝时期,因为大量消减宗王势力,重新划分郡县,不得不派出大量幼子镇守地方州郡。
年幼的亲王,自己能力不足,不能处理地方政务,就由典签协助处理州府政事,这些典签大多也是出身寒门。
孝武帝还建立了典签还都启事之制,典签能够自由的在任职的州郡与京城之间来回,直接向皇帝呈奏密章,评定刺史的行为。
这便使典签具有了监督的权力,能够对地方长官进行制约,甚至倚仗皇帝的权威,凌驾于地方长官之上。
在监管地方长官的行为的同时,典签还能够参与地方事务。
在亲王年幼的时候,典签能够直接代替他们行使行政权力,在其年长后,典签同样能够对于他们的行为进行干涉。
如《宋书·海陵王休茂传》就记载“休茂性急疾,欲自专,深之(协助刘休茂理政的庾深之)及主帅(即典签)侮禁之,常怀忿怒"。
“左右张伯超至所亲爱,多罪过,主帅常加呵责""。可见在地方,典签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还是具有实际的行政权力的,而且权力非常大,甚至超过分封的亲王。
“宋氏晚运,多以幼少皇子为方镇,时主皆以亲近左右领典签,典签之权稍重。大明、泰始,长王临藩,素族出镇,莫不皆出内教命,刺史不得专其任也。
宗懿为豫州(按时在孝武大明中),吴喜公为典签,懿刑政所施,喜公每多违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