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在中国是不是一种道德绑架?网友:看有怎样的父母!

花开彼岸天呀 2024-08-23 02:43:08

某乎有这样一个热议话题,“孝顺”在中国是不是一种道德绑架?

有网友表示:看有怎样的父母!

古人有云: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

孝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顺父母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

但也正因如此,很多父母却忽视了一个事实,就是他们总是以为孩子是自己的,孩子应该受到最为严厉的控制。

但家长本身若无法控制自己,那么这种试图控制孩子的行为反而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影响。

在道德层面,不检点的父母亲想教出一个道德品质优良的孩子必然是不可能的。

孩子在对社会没有任何认识之前,会以父母作为ta学习的对象,而孩子从父母身上学习到的和在社会实践方面存在巨大的出入。这一定程度上是忽视了社会在不断改变的。孩子的人格实际上是在家庭环境中和社会环境中形成。

父母亲的慈爱是前提,虽然父母的慈爱行为并不一定会培养出孝顺的儿女。

另一方面,父慈子孝这个概念本身是有相对性的,即慈爱是作为家长的前提,而子孝则应该看作是父慈的结果。正如默先生所言,实际上亲子关系除了情感层面以外,还有另外一层,家长该学会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和自己身为家长的义务。家长实际上是生育权连带的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与抚养权利相对的道德上的义务,这个关系才是完整的。

也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维系家庭亲子关系的和谐,完整,统一。

可在我看来,现实中很多父母都是巨婴。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种观念:棍棒底下出孝子,很多家长到现在还坚定的执行着打压式教育,但时代变了,古代那一套行不通了。

并不是说古代的人面对压迫不知道反抗,而是古代有律法约束,忤逆不孝真要打板子杀头的,而现代的法律更加人性化,更不会包庇那些施暴者。

如果家长还拿这些过时的东西套用到现在,那受伤的肯定是你自己。

很多国家的亲子关系远比中国健康,但他们并没有什么“孝道”的概念。

“孝”这个词蕴含着尊卑秩序与人格上的不平等。在儒教社会中,孝必然是和忠联系在一起的,对父为孝,对君为忠,因此忠孝的对象叫做“君父”。

君父二字是不能割裂看待的,儒教政治伦理把中国当成个大家庭,皇帝是所有人的爹,所以“君父”的对称就叫做“子民”。子和民其实也是一个意思。

所以,提出孝的伦理就是提倡忠的伦理,“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乱者,鲜矣。”也就是孝的人,不好犯上作乱。

所以,忠孝伦理背后,是一套尊卑有序的统治体系,在这套体系中,如果你是位卑者,那你在实际上是很少有话语权的,也没有什么独立自由的人格可言,甚至最终出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也会变得理所应当。要想建设现代公民社会,就必须破除孝的观念。

子女对父母称作“孝”,父母对子女称作什么呢?在儒家伦理里面,称作“恩”。

与恩对应的动词结合起来,叫做“施恩”。父母施恩于子女,子女要感恩,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大家知道孔融就讽刺过这个理论。总之,“孝”和“恩”的这套话语结构,也是表现人格不平等的。

以”孝“为代表的伦理道德,看似从所谓人之本性出发,其实却是反人性的。因为,孝一旦变成一种秩序,一旦变成一种无形的外在强制,它是完全可以把人的感情排除在外的。

庄子说:”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可谓一针见血。

孝是从儒教伦理和尊卑秩序生发出的”天经地义“,而不是必然以人们的感情为基础的。

如果我们打破孝道的思维模式,我们会发现,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应当是相互的。

而这种人类的感情就叫做”爱“。父母对子女应当称作爱而不是恩,子女对父母也应当称作爱而不是孝。

而爱是相互的,不是有尊卑贵贱的,这就奠定了子女平等独立的人格,他们不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爱他们,他们就爱父母,父母虐待他们,他们就理所应当应该仇恨父母,诉诸法律和正义。

由此可见,要建立一个人人有独立自由平等人格地位的社会,一个法制社会,亟需破除孝的观念。

有一篇文章很好:《欧美人为什么从来不教孩子孝顺》,推荐找来看看。

以下是我摘出的两段:

我问过很多荷兰家长,为什么感恩教育里没有孝顺呢?

他们听了都很惊讶,反问我:“为什么要教导孝顺?孩子爱父母,不是只要我们对他们好,孩子自然而然会产生的感情吗?这是天性,为什么要教呢?”

我不认为,说一百遍“要孝顺”,孩子就会更孝顺了。

我同意,爱父母,是天性,不用提醒。

但是,有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的感情里却掺杂了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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