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表了《〈全唐文补编〉杂议》,主要是对陈尚君先生所编撰的《全唐文补编》与《全唐文》作了核对,将重出之篇,列为一表,以方便大家使用,同时,也略作议论。小文发表后,蒙读者不弃,有所转发和评论。其中,网友@考书阁君评论称:"陈尚君做的问题尚且如此,二十四史重订又能订出个什么结果,真是让人有想都不敢想的可怕。”其实,古籍整理的问题固然不少,但不必如此悲观,更不必“推而广之”。因此,我读后,即在其下引余嘉锡先生的一段话,发了几句议论。不知何故,这段话不翼而飞。此后,也有朋友戏言,说我是盯上了陈尚君先生。其实,陈先生的学问及学术贡献,在学术界早已有定论;小文也不是对陈先生学问的评价(我也远没有这样的学问和能力)。不过,我也想借此对所谓的学术批评发几句议论,与同仁共勉。
余嘉锡先生的《四库提要辩证》是专门针对《四库总目提要》而发的。在此书的《序录》,他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余治此书有年,每读一书,未尝不小心以玩其辞意,平情以察其是非。至于搜集证据,推勘事实,虽细如牛毛、密若秋荼所不敢忽,必权衡审慎,而后笔之于书。一得之愚,或有为纪氏谗友者。然而纪氏之为提要也难,余之为辩证也易,何者?无期限之促迫,无考成之顾忌故也。且纪氏于其所未读,不能置之不言,而余则惟吾之所趋避。譬之射然,纪氏控弦引满,下云中之飞鸟,余则树之鹄而后放矢耳。易地以处,纪氏必优于作辩证,而余之不能为提要,决也。
这段话说得极为中肯。我的学问,远不及余先生于万一;我就《全唐文补编》所做的工作,也不过是翻书检核而已,一力气活也,绝然谈不上学问。对陈先生的这一工作,我也没有作整体的评估一一我本想统计一下,该书引用了多少篇墓志、多少篇敦煌吐鲁番文书、多少篇零句(拟将两行以下视为零句)、有多少篇是从习见如两《唐书》、《资治通鉴》等史书中摘出,等。此事本来是在高考结束后,让小女承担,不料她做了一星期,便推三阻四,不肯再做下去;我也懒得动手,于是作罢。因此,小文不过是通过标出与《全唐文》的重出,使大家在使用《补编》这部分材料时,仍要注意与《全唐文》相关篇目的比勘。
当然,在比勘的过程中,《全唐文补编》也确实胡翻了一遍;就直观的感觉而言,我推想陈先生大概有“贪多”之念。比如,墓志、敦煌吐鲁番文书,完全可以摒而不录,因为唐代的这两类材料,数量极大,且几成专门之学。特别是当周绍良先生主持编撰的《唐代墓志汇编》刊布后,更要“急流勇退”,将墓志一类尽数删去(将来可专门作墓志的补辑)。这一点,不仅表现在《全唐文补编》,也同时表现在《新五代史新辑会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 。在我看来,后者已远远突破了对原书进行“辑”的范围,变成了以《册府元龟》为主的五代史料的汇编(关于此书,将来有机会再详细谈)。
从前因为肆口批评一位朋友的论著,引起朋友的反感,我曾为此写过一段话:
面对批评或商榷,原作者常常会认为批评者或商榷者没有读懂乃至误解了自己的文义,而批评者或商榷者又往往从自己的认识或逻辑出发,认为自己已经理解了原作者的精义。解决这一争执最好、也是最为恰当的方法,就是请学界同仁来评骘;双方文章都已发表,已成公器,正可作为他人研究相关问题的线索。
其实,论著已经发表,其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自会有学界公论,原不必理会书评。如果论著价值不高,即使某书评将其评价得再高,也不会提升论著本身的学术价值;如果论著价值甚高,即使某书评刻意贬抑,不仅不会掩蔽论著本身的光辉,相反它只会彰显评论者的无知和无识。
我在《〈全唐文补编〉杂议》之末,也说过类似的一段,称:
编者曾就《全宋诗》的编纂情况发表过意见,指出“以专治一人一书的态度来评价这些大书,显然有失公允,希望严厉的批评者能站在编修者的立场上予是谅解和宽恕”;“应该理解此类大书编纂的过程和方法,不要轻率作出过分的非议”。要求批评者“站在编修者的立场上”,也许批评者不易做到。比如,就敦煌吐鲁番文书来说,编者一方面说,这已各成专学,补全文者一般可不必采及,但事实上又多所采录,虽然编者可将其采录者视作“少数特例”,但于我了解编者的立场而言,终究有些无所适从。其实,在我看来,批评者既可以也需要站在编者的立场,了解编者的逻辑,同时,应该且必须跳出编者的立场,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客观、冷静地审视编者的工作。无论是编集者还是批评者,都是学术工作和学术积累的一部分,都要接受学术史的检验。缺点和错误,不会因不予指出而消失;贡献和光芒,也不会因不当批评而被湮没。这是批评者所差可自慰的吧。
如此喋喋不休,无非是想说,第一,批评与原著并无关系;第二,批评者并不比被批评者高明,事实常常是相反。批评或指摘,诚如余嘉锡先生所言,是“树之鹄而后放矢”,这要比学术创作容易得多,正所谓“说比做易”也。因此,千万不要读了批评的文章,便过度引申,以为被批评的著作毫无价值或价值不大,更不能进而引申到怀疑原著作者的学问和水平。此可引贺昌群先生对唐长孺先生的批评为例。
五十年代,唐长孺先生出版其《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后,汪篯先生大概发表过书评,对此书多所称赞吧;贺昌群先生为此写过一篇《对汪羲先生〈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的意见》(《贺昌群文集》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03 ),以唐先生的兵制研究为例,认为“烦琐的考据多于问题的分析”,“这一系列的问题,唐长孺先生在这本书的有关文章里,都不曾从历史发展上加以分析或解答,这是令我们对这部书感到失望的地方”。“唐长孺先生过度地使用许多烦琐的考据,反而失掉了本文中考据的正确性,许多处考据,其实是可以删减的。”固然,贺先生的批评,有浓厚的时代背景,但这些批评也未必完全由时代所致。学术史已经证明,唐、贺两位,都是治中国中古史的大家。这些批评是否中肯,也只有学术史能证明。
其实,一切,都要以学术史的评判为准。
就历史学而言,评论或书评,不可能像文学评论那样,脱离开文学创作而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多,它只能成为史学史或学术史研究的一个部分。历史研究要受制于材料,再好的想法、再高明的意见、再高瞻远瞩的指引,如无材料支撑,一切都只能是个泡,在阳光下很炫目,终究会破。好的史学理念,要化为对学术研究的切实的指导,还必须有示范性的作品;没有示范性的作品,任何高明的史学理论都只能是空中楼阁。
2012年5月28日
来源:《不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