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晚上,我们镇一所初中学校某领导在男寝值班时,因为九年级某班的寝室内有学生超过静寝时间(10:00)还在寝室内洗衣服,就从该学生后面踢了学生一脚,谁知该学生站起来回过身就给该老师脸上打了一拳,打到右眼上,当场眼部出血,被打成青眼窝!
该老师已经五十多岁,教龄已达三十余年,也快退休了。挨打后该老师气得浑身发抖,直呼“丢人啊!丢人!教了三十几年学,第一次挨学生的打!”
事后,该学生家长还闹到学校里,要向教育部门告该老师,动手打学生!
该老师知道后气得要死,校长也很无奈,一方面做好家长的工作,不让其上告;另一方面还要做好该老师的工作,“咱们教师是弱势群体,学生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有教育部门出台的《对老师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咱们呢?啥都没有!既没有法律保护!也没有政府部门为我们保驾护航!算了,x老师,吃个哑巴亏吧……”!
最后事情不了了之。
数周后,另一组值班看寝的年轻男教师,晚上十一点多,他听到某寝室内仍然有人说话,且声音较大,间或有哈哈大笑的声音,就悄悄地进入某寝室内,听某些学生说话,以认准是谁在说话,听有十来分钟后,他打开了手提灯,结果这几个学生犟得不行,死不承认自己说话,激愤中他气得打了一个学生一巴掌,好家伙,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了!该学生起身朝该老师脸上就是一拳!该老师戴着眼镜,结果眼镜镜片打碎了,树脂镜碎片扎到该老师右眼里,当场出血!学校里赶紧把该老师送至镇卫生院,清洗眼部,取出树脂碎片,好歹只伤了一点眼角膜,如果再严重点,就面临失明的危险!
谁知道,该学生家长来学校后还指责该老师先动手打学生,学生头晕头疼等等!
结果可想而知,事情还是不了了之,该老师吃个哑巴亏……
自此以后,该校不论是上课老师或是在值班老师,都不想惹“祸”上身,做佛系老师罢了,只要不影响上课秩序,就寝秩序,想睡就睡吧,他们秉承着“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原则做事,大家都认为教学只是一种挣钱的职业罢了,没有必要把命搭上!
唉!学生们有法律法规保护,老师们就是不能体罚学生,更不能打学生,一旦打了学生,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轻则吃个哑巴亏,被学生打了不仅丢人显眼,还得给人家学生及家长道歉;重则让学生家长告到上级教育部门,扣发你奖金,让你年度考核不合格,让你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严重者还会被开除出教师队伍,让你几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让你几年内不得参与教师招聘工作……
呜呼!教师尊严在何处?老师不能打骂学生,学生倒可以打骂老师,甚至有数起学生打骂老师,甚至是学生当场刺死老师的事件发生!
教师,已经成为一个高危职业!一个毫无法律法规保护的职业!一个毫无尊严的职业!
教之疼,师之殇!教育出路在何方?
近年来,中学生跟老师冲突甚至殴打甚至杀害老师事件接连发生。
2021年11月40日,湖南邵阳东市镇某中学,午休期间,一男生从教室后面冲到讲台殴打老师,致其面部流血。2019年10月24日,四川眉山仁寿某中学,一名学生对老师日常管理不满意。老师进教室后,学生用板砖从背后猛击老师9次,此老师因伤势太重失去了生命。2020年12月9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某学校内,教师都某在管理学生小王、小吴时,与二人发生争执。小王、小吴二人联合殴打老师,致老师轻伤二级。唉,老师们的安全保障有谁来保障呢?有哪些法律法规为老师们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保驾护航呢?
父母管教孩子,老师管教学生,自古以来天经地义,初会学话的小儿都会念“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可是现在,父母不愿教,老师不敢严,父子关系、师生关系彻底扭曲。
人应该有敬畏之心。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才能自觉约束自我,不做出格越轨之事。古语说:“凡善怕者,心身有所正,言有所规,纠有所止,偶有逾矩,安不出大格”。所以有“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故事。
旧时中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规会刻在戒尺上,子弟一旦违反,戒尺伺候。古人懂得,无规矩不成方圆,立规矩须有惩戒。没有惩戒,规矩形同虚设。
现在很多家长会和不听话的孩子“约法三章”,但坚持不了几天,孩子就反悔。究其因由,多是因为只有胡萝卜,没有大棒。
通过合理的惩罚让孩子从抱有敬畏之心,才不会无视家规国法,公序良俗。
著名教育家马卡连科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教育必须有相应的惩戒制度,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几乎所有的美国学校都有禁闭室,学校有权将违纪学生停课、关禁闭、周六返校禁闭、开除直至送少年惩戒学校。
韩国有《大韩民国教育处罚法》,包括允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打男女学生的小腿。
英国《2006年教育与督学法》规定,教师有惩罚不规矩学生的法定权利,包括:罚写作文、周末禁闭、校长惩戒、停学。体罚包括允许打手心,每双手不超过三次,允许鞭打男生的臀部不超过六下……再如新加坡,人家国家的教育制度是非常完善和高效的,有很多的教育制度对其他的国家和地区都有指导和借鉴的意义。
新加坡在对待违纪孩子的惩戒上,也是绝不手软!据说,全世界范围内只有新加坡还保留有鞭笞这种处罚,而在学校里也是极其普遍的。
而在新加坡的学校,至今还保留有这种鞭打这种惩戒办法,看到这个的你还敢违反纪律吗?
新加坡的学校(尤其是中学)都有体罚制度,以鞭打严重犯校规的男生来维持纪律。只有男生可被体罚,体罚女生是不合法的。年龄介于6至19岁的男生只要严重地犯了校规都有可能被鞭打,但多数被鞭打的学生都是14至16岁的青少年。
新加坡教育部鼓励校方鞭打犯了以下严重过错的男生:打架 、抽烟 、在测验或考试时作弊 、流氓行为 、破坏公物 、对师长无礼 、逃学/旷课 此外,如果学生连续犯小过错,比如说经常迟到,也可能会被鞭打。在每一所学校里,只有校长、副校长或者训导主任才有权力执行体罚。
一般上,校方处罚学生时往往会先以其他方式处罚他,比如罚站或放学后留下。如果学生再次犯错,不肯改过,校方才会以鞭打方式处罚他。有些学校使用记分制,学生每次犯规就记分,如果记分太多,就可能会被鞭打。 新加坡政府规定校方一次最多只能鞭打6下,只能打学生的手掌心或者臀部(不必脱裤子)。
犯错多次且不悔改的学生会被当众鞭打,打手心或臀部
而我国新任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也发声了,他表示要把戒尺还给老师!因为他知道,当树头长歪时,“树不打掐不直”;因为他知道,当学生经常犯错时,不实施必要的惩戒不足以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
俗话说得好,“棍棒之下出孝子”!
最后,衷心地希望政府、人大以及上级教育部门,早日出台一部《教师权益保护法》,为老师树起法律之剑,让老师何能安心地投身入教育教学之中,为国家的四个现代化及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