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33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
第33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报批的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土地现状
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为58公顷(耕地约25公顷、林地约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约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约1公顷、工矿用地约1公顷、住宅用地约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1公顷、草地约1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东至抚长高速;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西至人民大街;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具体界线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用地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建设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3月17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
(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
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宽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 (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 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机构
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二、征地范围
北起德隆大街与荣光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合隆镇与兰家镇界,向南途经牛九局子村、丛家梁子村、小姜家窝堡村,南至装备大路 (以实际改造范围为准)。
三、征地目的
市政府基础设施建设。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征收实施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相关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五、 暂停办理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一年内,有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改扩建,改变房屋用途,迁入户口及分户,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
六、 禁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七、公告期限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18时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来源 | 综合自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掌上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