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35万!整治预付式消费退款难题石景山重拳出击

北京石景山 2025-03-17 09:40:45

预付式消费具有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依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此加强对经营者的信用监测十分关键。

近日,消费者向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反映,自己花费13598.2元给孩子报了早教班,但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许多课程不再适用,于是提出了退费的诉求,但商家一直以需要向上级部门提报等各种理由拖延,钱款迟迟无法退还。

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张晓君介绍:“接到投诉后组织调解,调解书约定,早教机构剩余8000多余款项退还,接近60日的时候仍然投诉。”

办案人员介绍,约定期限快到的时候,消费者再次联系了办案人员,称钱款还未到账。办案人员当天约谈了当事人,告知了法律后果。当事人表示该名消费者已经在退款名单中,钱款近期即可到账。结果,约定期限过去一个多月了,退款仍未到账。

“当事人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在涉及当事人的多起退费投诉中,经过调解,共有5名消费者与当事人签订了《投诉调解书》。但截至立案时止,当事人都未能按约定完成退款,此时,均已超过约定期限十五日以上。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自约定期满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张剑介绍:“35万罚金的处罚条例也是多次研判,企业不到一年40件投诉,案件办理中,17件拒绝参与调解,对当事人行为从重处罚,以案促改。”

结案后,当事人的投诉量直线下降,仅有的几件投诉也都妥善解决了,以案促改成效显著。

整治预付式消费乱象不仅要从严查处,形成震慑,更要抓住“预付资金无监管”这一关键矛盾,强化监管手段。石景山区推出的预付费监管平台,通过实行准入核验、资金预存、服务保障、失信预警等环节,不断推动完善预付式消费监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还被评为了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显示,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中,北京市发挥“诉求即办直通车”机制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鼓励经营主体主动与市民达成诉求和解,提升诉求处置效能。2024年,直通车企业自行和解纠纷67.43万件。去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19个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年立案1.1万余件。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经营者,企业自身信用良好是开展预付式经营的基础,业务开展过程中必确保发卡行为合规、诚信。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舆情监测、信用监管等非现场检查,防风险、治未病,提高治理的精准性,及时发现失信企业并依法对其采取停止发卡、续卡等措施,降低预付式消费纠纷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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