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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张迎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他是辽河公安局原局长。
值得一提的是,他现在已经70岁了,退休也有10年的时间。
张迎,1954年生,1971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0年,他在葫芦岛公安局当副局长,这个时候他是正县级。
2009年他出任了辽河公安局局长,级别是副厅。
14年退休,十年后的现在被查。
张迎的被查,也在说明一个问题,表明一个态度,就是有问题一定要查,不管你退休多久,也不管是多大年龄,犯过的错误一定要负出代价。
张迎恐怕连做梦也不会想到,他还会有这一天,正当他享受着儿孙饶膝的天伦之乐时,一纸两规决定让他进去了。
十年了,就算是用普通的人想法来看,也算是安全着陆了。
十年了,用组织上的想法,拉你出来查查的教育意义已经是相当的明显。
这样的例子对不少后来者的震慑意义也是相当重大的,谁也不想头顶上悬着一把剑,这也就能让后来者有效的管住自己。
组织也正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那些准备伸手的和正要伸手的有所顾忌,想想以后,最好的情况就是立即收手,这也就是教育意义的所在了。
有些时候,对于那些年龄特别大的,行动也不方便的组织上也是有顾虑的,毕竟那么大的年龄了,如果再出点事就不好了。
要知道查张迎这样的是要加一百个小心的。
一是身体问题,这个就要专业的医生给做下体检了,在身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后再进行审查。
二是年龄问题,有些事情年代久远,组织上不好查不说,就算是本人也极有可能记不清了。
这种查也查不清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对于查不清的问题也就不好定性,一个不好定性的事情也就没有多少查的价值了。
三是时间长了后,很多事情当事人都是可以推给当时的局限性的,也是,用现在的眼光看待以前的问题本来就不科学。
但张迎的问题一定是坐实了的,如果不坐实也不会有他的今天。
应该说,比张迎更严重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就有患癌的在病房里宣布审查逮捕决定的,这个人是谁诸位一定都知道。
对于一个身患绝症时日无多的人也是要按规矩办事的。
这样做的理由有两个,一是组织上给你待遇,你服从纪律,这个逻辑说得通。
二是法律上从来就没有一条说生了病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况。
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出发,这也是合理的。
张迎只是年龄大了,这就更不是不查的理由。
这也给众多热衷考公的年轻人提了个醒,如果你的初心不是为人民服务,那还是去做生意吧。
因为初心不对,早晚都是要出事的。
现在的情况是多元包容,赚钱的途径多的是,并且都是合理合法的。
十年了张迎还是被查了,看来他以为的安全着陆是不对的。
生活是美好的,千万别走进死胡同。
药早就有了不要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