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要不要上晚自习?这几乎不能算是个问题!别说是高中了,很多初中都是要上晚自习的。那么高中上晚自习应不应该收不收费呢?这只怕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日前,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某高中发通知,向家长收取上千元的晚自习费用的情况,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从网上流传的通知内容来看,这些费用是因为学校每日增设了两节晚自习,整个学期一共补充教学216课时,收取相关费用是用于老师的晚课、周日加班以及班主任的延时管理等。
事情在网上引发关注之后,学修方面对此事也做出了回应,表示鉴于现行的双休制度下课程进度紧张,且学生基础相对薄弱,通过晚自习加强辅导能帮助学生查漏补缺。
课时费的计算,收取都是由家委会执行的,费用主要用于班主任及教师的加班报酬。学校方面同时表示,补充教学的服务是基于学生自愿原则,目前已暂停实施。
你看看,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终究还是家委会承担了这一切,好像现在但凡是学校收费出了点违规,别问,问就是家委会干的,再问,那就是学生和家长自愿的。
按理说,老师利用节假日,晚上休息的时间给学生上了课,确实是属于加班,给予一定的加班补偿也是体现对老师的劳动的尊重和认可,也不是说不过去。
而且相信如果征求家长意见的话,大多数家长对学校这样的延时服务也是支持并自愿参加的,也愿意付出一定的费用。毕竟孩子都上高中了,周末和晚上多上一两节课也减少了家长对孩子学业管理的负担和焦虑,况且,学校组织的统一延时服务,收费比外面培训班低多了,性价比还是可以的。
既然是家长愿意,那学校方面为何如此遮遮掩掩,撇清关系呢?毕竟这样干是有悖于当下“减负”的大形势的,哪个学校领导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呢?一方面,学校要升学率,要教学质量,一方面要落实上级的“减负”政策,怎么办?
于是家委会不就得担起这个责任嘛,从征集家长自愿签名,到后期收费,都由家委会操办。万一出了问题,学校方面一推六二五,啥都不知道,全是家委会干的。而家委会呢?反正也就是个民间组织,犯点错能咋滴?大不了家委会几个成员引咎辞职,换几个家人接着干呗。
那这事学校错了吗?为提高教学质量想方设法,动员老师牺牲休息时间为学生提供延时服务,好像没什么大错;家委会错了吗?家委会不就是协调家长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吗?多数家长有补课的意愿,家委会负责核算课时,收取相关费用,这也是分内的工作;老师有错吗?付出额外得到劳动,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好像也合理……
那这事为何引发大家的关注,错在哪里呢?首先,这一千元的收费是否合理,收费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事先征求所有家长的同意。最关键的一点,这样做是有违于目前的“双减”潮流的,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学生愿不愿意呢,而且这样做是教育主管部门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