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城之日,将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青砖。
女人成了敌国男人的战利品。
为了保护其他女眷,我作为公主自愿献身敌国少主野利腾。
他们以为我只是想活命的亡国公主,蔑视我,凌辱我。
我得宠后,妹妹想取而代之。
可她却不知,食民之禄十八载的我,要的从来不是活命。
1.
凭着自小精养的一身皮肉,将嬷嬷曾教我的新婚之术用得淋漓尽致。
就这样,我成为野利腾专有奴隶,他需要发泄时,我便被洗净蒙眼抬进金帐,事后被立即送回居住的帐篷。
回帐篷的路上,妇女们对我的耻笑,句句入耳。
“还公主呢,就是个媚骨婉转承欢的奴隶,那叫声金帐外几里都听得见。”
“她们的男人们就是这样被吸干了精血,才那么不堪一击。我们的铁骑才能如此顺利踏平她们的皇宫。”
“少主就是尝个鲜,很快就会把她赏给士兵,到那时候,我让我儿也去尝尝公主的滋味。”
士兵们如蛇般的眼神,黏在我身上。
而我对周遭的一切都置若罔闻。
帐篷内,是我朝官吏的女眷,现在都是奴隶。
“公主,公主……”帐篷内陆陆续续响起悲痛的低吟声。
“我没事,别叫我公主了,叫我向晚。”我扫视着围在身旁的她们,她们的父兄、夫君都跟我还未成婚的驸马那样,永远留在了那座城里。
她们为我上药,而我却如身体不是自己的,毫无疼痛感。
刚上完药,丰富的物品鱼贯而入,这是我今天的报酬。
野利腾不会给我名分,毕竟我只是以身相伺,满心都是身后这座残垣断壁。
一具姣好的肉体,败国曜阳朝太多了。
只是,像我这样,毫无芥蒂顺从的公主,还是有些新鲜感的。
为让我的身体维持最佳状态,必要的物质维护必不可少。
我将物资分发给其他人,活下去才有希望。
角落里,我亲爱的妹妹徐明珠,愤怒地看着我。
她是父皇最宠爱的公主,是皇后嫡出,而我的母亲只是婢女出身。
金枝玉叶、骄悍跋扈的她,已经多日未进食了。
“吃点。”我递给她食物。
“徐向晚,你的血液里流着的就你那奴婢娘低贱的血。你像妓女般讨好野利腾,就换来这些肮脏的食物,你不配这个姓氏!”
“是,我不配,那你配吗?整日窝在角落里,如果不是我保你,你早就身首异地了。你曾受万民供养,你又为他们做过什么?姓氏能拦住金戈铁骑吗?姓氏能让我们这些奴隶活下来吗?”
“你别拿这些大道理压我,你就是贪生怕死,爱慕虚荣,跟你那卑贱的娘一样,耍手段爬上父皇的龙床。我不要你的施舍,我母后是曜阳朝最尊贵的女人,我不屈于任何女人之下,你等着,即使在金国,我也会成为最尊贵的女人!”
我看着已有些疯癫的徐明珠,不想再与她多费口舌了。
在敌国还想着争宠,成为敌国国王的嫔妃,这样的人,不值得我费心思,就让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生自灭吧。
只是,我低估了她要争宠的决心,我应该把她杀了的。
2.
儿女私情,男欢女爱,宫闱之争,在国灭之下,理应轻如鸿毛。
而被皇后自小灌输宫斗思想的徐明珠,在我身上仿佛找到了余生的斗志。
她怎允许我骑在她头上,无论是以任何形式。
她通过多方打听,收集野利腾的喜好,制造偶遇的机会。
那天,野利腾在巡查中,发现了被士兵拉扯的徐明珠,她两眼含泪,青丝如瀑布般铺洒在肩上。
面容上的忧伤与泪水交织,仿佛是一幅凄美的画,散发着一种莹透的忧郁之美。
这是金国姑娘没有的破碎柔弱,何况她还是亡国最尊贵的公主。
野利腾抱着她进了金帐。
此后七日,野利腾夜夜与徐明珠颠鸾倒凤。
她还是比我更懂得牵住男人,深谙如何让野利腾对她沉迷。
不仅从技巧上,更是在气质上,迷得野利腾七荤八素。
她一心扑在这个灭国的元凶上,当作她的情郎。
满眼盛着这位血染我朝儿郎的侵略者影子。
而野利腾也被她满心的爱意取悦了,还没回到金国,就传出要封她为妃的消息。
她就如金帐的女主人,高傲地抬起她的头,俯视着我们这些匍匐在地的奴隶。
自她受宠后,她就让野利腾把我被贬为最低等的奴隶。
与其他女眷一起干着最粗重的活,与马同吃同住。
为缓解路途枯燥,她隔三岔五会来临时马厩处,挑选匹温顺的战马,驻地处周围骑马溜达。
被金国侍者拥簇着,她微笑地来到我面前。
“还不蹲下!”她身旁的金国人将鞭子重重地打在我身上。
马厩里的女孩哭着来到我身旁。
“明珠公主,向晚是你的姐姐,你怎能这么对待她……”
她话音未落,鞭子狠狠地打在她的身上。
力道大得将身上的衣服撕裂,她是莫依依,才十四岁,是太傅最小的孙女,身子孱弱,平时药物不断。
这一路上的艰辛跋涉,已让她的身子受损严重,哪能挨得过这一鞭子。
我抱着昏过去的她,轻轻地放在地上。
利索地跪在地上,双手撑在地上,挺直腰板。
“请女君上马。”
徐明珠用脚背勾起我的下巴,低声道:“姐姐?你也配当我的姐姐?以前你没有资格站在我面前,如今你也只能低头伺候我。”
在城破之前,我虽身为公主,但过得却连她身边的奴婢都比不上。
母亲在生我那一年已去世。
一个毫无背景、奴婢所出的公主,在吃人的皇宫里,能安然长大,已是奇迹。
缺吃少衣是常态,如惹得徐明珠不喜,分分钟被打杀,扔进枯井,甚至不会传到父皇的耳边。
可即使如此,我依然热爱着那片土地,以前是因为有他,而现在是因为有他,还有她们。
3.
“你对我有气,打我骂我都可以。可是,你食万民之禄,在这乱世战火中,作为皇家最尊贵的公主,你也该为万民庇护。我们真正的敌人是谁,你应该很清楚。”我低声道。
“我清楚什么!曜阳朝儿郎都护不住的江山,我一个弱小公主又能做什么。而且,如果不是我,你以为你们能安然地做奴隶吗?我只是想好好地活着,有尊严地活着。”
“明珠,在敌国的土地上,谈何尊严!”
她眼色一紧,大声呵道,“你跟我说那么多,就是奢望能成为少主身边的女人,与我争宠吗?我就知道你跟你娘那样不安分!可是我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
我摇摇头,可她依然不信。
用力踩在我的背上,骑上马,从我身旁飞驰而去。
她归来时,我前去为她牵马。
“徐向晚,你心心念念的驸马霍牧还没死,他被俘虏了,他比你还恶心,被士兵骑在身上,曜阳少年将军也只能沦为敌兵的玩物,你还义正言辞地要求我做什么呢。我与你们不同,我会成为金国最尊贵的女人!”
这句话夹在风里,吹入耳。
我紧了紧马绳,风大得吹干了眼眶的泪水,猩红的眼睛仿佛要滴下血。
几天后,金国迎来一年一度的篝火节,虽还未回到金国,但胜利之军依然隆重地举行了晚宴。
如血的月亮,裂火声声的篝火,染红了大地。
金国士兵在狂欢,我潜入士兵帐篷,一个又一个。
终于在离金帐最远的一个帐篷找到了霍牧。
眼前的他已没了意识,赤裸的身体满是伤痕,体无完肤。
“霍牧,霍牧……”我压抑着声音,眼泪滴落在他的伤口。
“晚晚,晚晚,别哭。”他已无力抬手为我拭去眼泪。
“我一直在等你,等你来找我,我知道我聪慧的晚晚会找到我的。
我被下药了,四肢已被打断,已坚持不了多少时日。
但是,晚晚,你一定要活下去,活下去,曜阳国才有希望。
金国除了少主野利腾,还有长公主野利阿曼,到金国后,你想方设法到长公主身边。她是唯一可以与野利腾抗衡的人。咳咳咳……”
我欲起身给他拿水,他制止了我。
“没时间了,晚晚,待你有机会回到曜阳,你去青阳山的东侧山脉,那里有你所需的东西。”
帐篷外,依稀能听到脚步声和士兵的交谈声。
“晚晚,拔几根我头上的头发,回故土的时候,帮我带回去。”
我深深地看着霍牧,曾经的鲜衣怒马少年,现已如一副尸骨佝偻着在地上。
拿出随身的匕首,割下一撮霍牧的头发。
我知道我不能再呆了,起身之时,他拉着我的衣摆。
他看着我,眼里还是如当初那个少年将军那样明亮炯炯。
他竭尽全力,才能拉着我的手,放在他心脏上。
“那个曜阳的将军命可真大,怎么折腾都不死。”
“是呢,四肢都费了,应该熬不了几天,但脸是真好看,身材也好,我们兄弟今晚再好好玩一下,明天还不知会被谁玩死了。”
……
帐篷外的声音越来越近。
“晚晚,如果有来生,我还要与你订婚,早些与你成亲,与……你……相守……一生……”
我手握匕首,听着匕首刀刃深入心脏的声音。
甚至没有抱他一下,坚定地将匕首插入至他的心脏,看着他微笑的嘴角涌出鲜血,滴在地上。
用力拔走匕首,从帐篷侧面离开。
“大哥,这人死了,真晦气!”
“赶紧扔到山背后,别弄脏帐篷了。”
“便宜山背后的那群野狼了。”
……
我抬头看着那轮血色的月亮,眼泪盛在眼眶,慢慢地被风吹干。
将那撮头发放在怀里,擦干匕首的血迹。
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我那勇猛果敢、睿智冷静的少年将军,我会带你回去,回到我们相识相爱的故里。
4.
一个月后,我们到达了金国。
刚到金国,徐明珠就诊出有了身孕,很快,她被册封为太子的侧妃,一时风光无限。
而我被分到浆洗房。
只是,徐明珠为了在我身上找到优越感,将我调值为侍茶侍女。
经多月持续的风吹日晒,粗重工作,我的皮肤已粗糙不已,毫无公主之态。
她也不必担心野利腾看上我。
每每野利腾来时,她都让我去侍茶,让我看着她有多受宠。
那一日,我如往常般为徐明珠端上茶水。
她故意将茶盏掉落,热茶洒在她的裙面。
“啊!”她惊呼了一声,而后护住肚子。
野利腾的脸色瞬间变冷,狠狠地说道:“来人!将这奴婢拖下去,乱棍打死!”
这位金国的太子,暴戾恣睢、残酷无情,不将人命看在眼里。
而我这个仅有几次发泄对象的人,他也早已忘却,毕竟我的容貌比之前苍老太多,青丝也已有了华发。
我还未出声,徐明珠施施然地跪下,轻柔道:“这是我曜阳的同胞,虽笨手笨脚,但也没酿成大错,臣妾也没受伤,看在臣妾的份上,还请饶她一命。”
我知道,她不会让我那么快死去,她还要我看着她登上金国最尊贵女人的位置。
她看向我,“要不让她去马舍吧。”
就这样,我被安排在马舍。
眼前这匹马,深棕色,身形修长,体型匀称,脖颈修长而显高贵,是世间难得的汗血宝马。
如果我没猜错,这是长公主野利阿曼新得的爱马。
汗血马野性十足,极难被人驯服。
金国的驯马师对它也毫无办法,而为了躲避阿曼公主的责罚,让我去照料。
他们料定我无法好好照料汗血马,届时将过错推到我这个低等奴隶身上,是杀是打,就随阿曼公主意了,反正我的命不值钱。
这匹汗血马是我在金国唯一的机会。
霍牧是曜阳国的最优秀的将军,爱马如命,也是最出色的驯兽师。
我与他两情相悦,他与我讲战场的残酷和厮杀,以及如何与马相处。
是的,马是要用心相处,而不是单纯用来训的。
我从他身上学会了如何用心与马相处。
所以,与马相处,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一个月后,我跟汗血马与马为友了。
徐明珠又来到马舍,此时她已有了三个月身孕,但依然貌美如花。
只是,她落寞的神情依然出卖了她一直彰显的专宠。
三个月的专宠已是野利腾的极限。
她再美,也只是个异邦之女。
野利腾的正妃之位,未来金国的皇后,不可能会是亡国的公主。
为了争夺未来皇后之位,金国的世家贵女,争夺得如火如荼,而这些贵女背后是错综复杂的各方势力。
而徐明珠,无母族支持,只是个亡国的公主,却引得野利腾对她宠爱有加,还怀了太子的第一个孩子,这怎能让金国贵女忍得下去,徐明珠成为了她们的眼中钉,日日承受贵女们暗中使得绊子。
我抚摸着汗血马的鬃毛,迎着徐明珠敌意的目光。
“徐向晚,你驯服了一匹马,你很得意吗?你这贱婢,倒遗传了你卑贱娘的狐媚之色。”她盯着我的脸,“可是,又有什么用,你只是个低等的奴隶,而我是太子侧妃,等我诞下麟儿,太子登基后,我会成为皇后。”
我怜悯地看着她,她只是在我面前装腔作势而已,她也知道她不可能成为皇后。
“你这是什么眼神,是嫉妒我吗?”
我摇摇头。
而我的无言,仿佛刺激了她内心深处的恐惧,急需用手上的权力,证明自己。
“来人,把这贱奴的脸给我划花!”
冰冷的刀刃碰触脸上炙热的皮肤。
“阿曼公主驾到——”
一道鲜红的身影骑着烈马奔驰而来,身姿优雅,眼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
我终于等到她了。
5.
听到侍者的通报,徐明珠顿然颓了下去。
即使她现在是野利腾最宠爱的侧妃,也不敢得罪金国长公主阿曼。
阿曼的母亲是先皇后,母族背后是金国最勇猛的铁骑部落。
即使是太子,也不能无视阿曼公主。
“马奴何在!”
我被侍者们揪着领子,压在公主面前。
“不是金国人?”
“奴婢是曜阳国人。”
“我的汗血马呢?”
获阿曼首肯,我为她展示已训好的汗血马。
一声呼哨,一匹浑身棕色的汗血马出现在我眼前。
我看着阿曼公主的神情从开始的质疑到震惊。
在她不可置信的目光下,我一跃而上。
在马场上,我与汗血马配合的天衣无缝,仿佛就是一体的。
跑了几圈后,我在阿曼公主面前勒紧缰绳,翻身下马,恭敬地行礼低头:“阿曼公主,马已训好。”
她赞赏地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徐向晚。”
“徐?你是曜阳的皇族。”
徐姓是皇家姓,整个曜阳除了皇家血脉,平民百姓不可与皇家同姓。
“你是公主?”
“是的,我是曜阳国的长公主徐向晚。”当我说起这句话的时候,即使是跪着,脊梁也比往日更挺更直。
“竟然是长公主,我看你马术不错,敢不敢跟我比一场,无论输赢,都会给你赏赐。”
“谢阿曼公主赏识。”
她骑着来时的烈马,我骑着这匹汗血马,阳光洒在马场上,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芒。
我们骑着马,每一步踏实的蹄声,仿佛奏响着战鼓的节奏,马脖间的青筋凸显,肌肉贲张。
马儿疾驰而过,尘土飞扬,激起了阵阵风浪,如同一幅激动人心的画。
结束后,我两翻马而下。
“你竟然赢了我,你是金国第一个能赢我的人。”阿曼喘着粗气。
“阿曼公主骑术在我之上,我能赢,最大的功臣是您的这匹汗血马,它具有无畏的勇气和顽强的意志。”
“明日,还是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带上汗血马,等我。”
她逆光而去,那抹红色的影子,如战场上的战旗,我的战旗。
而后一个月,我跟阿曼赛了几十场马,有输有赢。
每一场我们都竭尽全力,这是对对手的尊重。
她赏赐了我许多食物、药物,甚至金银,我将这些分给了曜阳的女眷们。
每一次,我都真诚地感谢她的赏赐。
“徐向晚,我能给你的还有更多。听说之前你曾是我哥的女人,只是没几天,就被你妹妹取代了,如果你想从你妹妹那抢过属于你的一切,我可以帮你,让你成为太子侧妃,而后还会是贵妃。”
她含笑地看着我。
我知道,她有这个能力。
她背后强大的母族,给太子送一个妃子,易如反掌。
太子为平衡各方势力,也不会在女人上与阿曼翻脸,况且,纳进来的女人,随时可以打入冷宫。
但对于一个低下的女奴而言,这已是最好的机会。
成为金国掌权者的女人,即使是一位不受宠的妃子,也能玉衣锦食,衣香鬓影、珠围翠绕。
而女奴,一生都无法脱离奴籍,做最脏最累的活计,与动物同食同寝。
不仅毫无自由,还会受主人打骂。
阿曼公主睥睨地看着我,等着我对她感激涕零。
而我却直视着她的眼睛,冷静又坚定“我不想。”
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就像当初看着我能驯服汗血马那样的震惊。
“那你想要什么?”
她终于问了这句我期待已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