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组织他人偷渡,被汉中西乡警方抓获

陕西警方 2024-05-10 09:47:09
近日,汉中西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精准研判,周密部署,成功抓获1名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他人偷渡,被汉中西乡警方抓获

4月28日,刑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武某有活动轨迹,迅速组织警力赶赴武某藏匿地开展布控抓捕工作,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协助下,于当日13时许将武某抓获。经查,嫌疑人武某对其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汉中头条#

目前,武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这里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根据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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