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1日讯(记者高喜明)日前,《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专家分析称,《规划》的颁布使武汉实际上成为“长江流域核心城市”,将有利于武汉和武汉都市圈的发展。
国务院批复称,《规划》是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批复指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推动区域整体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批复还要求,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纳入有关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跨省域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强化对交界地区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要求。
“我一直从事长江流域和长江经济带的研究,也承担了相关规划研究课题,对这个规划比较关注。”3月8日,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长江经济带智库联盟秘书长秦尊文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规划》起初叫《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现在加了“长江流域”。实际上,长江经济带与长江流域是两个相互交叉的概念。长江经济带有205万平方公里,包含11个省、直辖市全部行政区面积,其中绝大部分省、直辖市并不完全属于长江流域,如有些省份部分面积属淮河流域,有些省份部分面积属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有180万平方公里,涉及19个省、区、市。《规划》纳入了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的全域,还纳入了不属于长江经济带的另外8个省份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共35万平方公里。《规划》涉及1173个县级行政区域,共240万平方公里。
秦尊文说,根据这个《规划》,武汉及武汉都市圈将与更多纳入规划的地区开展合作。比如,河南不属于长江经济带,但其南阳市及下辖县市属长江流域,武汉通过引领汉江生态经济带的发展,加强与豫西南地区的合作,增加国家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再如青海省不属于长江经济带,但相当大一部分属于长江流域,可深化与湖北的能源合作。武汉都市圈“缺油、少煤、乏气”,青海作为能源生产大省,可以供给大量可再生能源,通过建立稳固的能源合作和供需关系,带动两省全面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秦尊文表示,武汉被定位为“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以武汉为龙头的长江中游城市群被《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定为三大“流域性中心城市群”之一,这次《规划》的颁布也使武汉实际上成为“长江流域核心城市”。武汉辐射带动的范围更大了,责任更重了。要按照《规划》要求,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武汉都市圈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江流域整体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等内容。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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