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5日,随着一声枪响,年仅22的王俊豪留恋地看了这世界最后一眼,轰然倒地。自此,两年前的那场抢劫惨案终落下帷幕。
两年前,准确来说是在2009年8月25日凌晨,福建泉州警方接到一通紧急报警电话后,火速出动,来到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附近的小巷中。一具女尸面部朝下俯卧在巷底,身下一片血腥,死相极其凄惨。
法医对尸体进行了进一步勘验,确定死者死于头部颅脑损害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根据死者身上的多处反抗性伤痕以及下体部位明显的被QF痕迹,警方判定,死者在生前必定遭受了一番非人的对待。
案件的报案人为案发地附近居民,从他口中警方并未得到有效线索。为了摸清楚死者身份,警方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对周围区域进行走访,最终得知死者名为小玲,今年17岁,为一超市女员工,家就在案发现场附近。
据小玲朋友称,在案发前晚,小玲还和他们一起参加了聚会,大家玩得太尽兴,直到凌晨才散场。散场的时候,因为小玲家住的比较近,又和别人不顺路,她就自己一个人走回了家。而尸体所处的那条小巷,恰好在聚会地点和小玲家中间,警方猜测,小玲极有可能是在散场回家的途中被歹徒盯上,招此祸患。
警方对案发现场周围可疑人员进行一一排查,经过DNA鉴定,锁定凶手为一王姓男子。犯罪嫌疑人王俊豪,1989年生人,老家在山东平度,在2006年左右从老家来到泉州上学,读海事学校的他,眼高手低不学无术,平日里不认真读书,到了毕业的时候,连船员证都没有办法拿到。
2008年,已经毕业的王俊豪只能眼睁睁看着昔日的同学奔赴前程,他自己依旧留在泉州重新温习功课,准备参加补考。
2009年8月25日凌晨,王俊豪离家出门散心,在走到城东社区火烧桥附近的时候,他瞧见了一个人回家的小玲。17岁的小玲嫩得能够掐出水来,漂亮灵动的外表一下子迷住了王俊豪。
王俊豪在色心大发的同时,还盯上了小玲的钱,长时间蹲在出租屋里坐吃山空,王俊豪早先靠兼职积累的一点积蓄,早就消耗殆尽,小玲的出现,恰好让他打起了依靠抢劫回血的念头。
说干就干,心怀歹念的王俊豪,静静尾随着小玲来到一处巷口,趁其不备,捂住小玲的口鼻,将其拐进了巷子里。王俊豪控制住小玲之后,将她的手提包抢过,掏出几张银行卡,用暴力踢踹的形式威胁小玲要她说出了银行卡密码。
随后,王俊豪离开了现场,来到附近自动取款机取款,却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无法取钱。忙活了半天,一分钱都没有到手,不甘心的王俊豪,又返回现场,对小玲进行了一番暴打,恼羞成怒的王俊豪看着缩在墙角的小玲,色心大发,将其强行QF。小玲极力反抗,王俊豪采取猛击头部的做法,让小玲失去意识,事后逃之夭夭。
被丢弃在巷子中的小玲,因为伤势太重,慢慢失去生机。直到数小时之后才有路过的人发现她的踪迹。通过案发现场的痕迹来看,在王俊豪离开的这段时间,小玲曾经有尝试过求救逃跑,但是因为被殴打的伤势太重,没能逃出生天。
警方在锁定嫌疑人后,对周围进行了地毯式搜查,最终将王俊豪抓获。
案例分析:
在该案件中,根据现有证据,王俊豪已经侵犯了小玲的生命健康权以及贞操权,造成了小玲最终死亡的结果。依据其行为来看,其本身本无将小玲杀害的故意性,因此并未被定为故意杀人。
所有一切的结果都是由王俊豪贪财好色引起,死亡结果也是依托于其抢劫造成的严重伤害,最终经过判定,王俊豪被以抢劫罪以及QJ罪提起了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案中,王俊豪为了钱财,选择对小玲下手,因暴力抢劫致人死亡,已经属于情节极其严重行列。除此之外,王俊豪在劫财的同时,又因小玲卡中钱财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恼羞成怒,对小玲强行QF,构成了极其严重的QJ罪。
按照该罪行的惩处来看,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王俊豪实行后续犯罪时,小玲已经奄奄一息,可以说是王俊豪的QJ将的小玲进一步送到了死亡的边缘。
王俊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具有明显的求财求色心理,并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从重处理。作为造成一切的行为人,王俊豪对小玲是有一定救助义务的,如果得到及时的抢救,小玲有很大的可能性不会当场死亡,但王俊豪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行为产生任何愧疚和后悔,任由小玲惨死深巷。
因王俊豪并未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条件,经由泉州中院审理,王俊豪被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结语:
世间的善恶总在人们一念之间,拿王俊豪和小玲为例,二人之间素不相识,往日无恩近日无怨,之所以酿成惨案,终究原因在一个“贪”字上,修心之路人人不同,成魔还是成佛,都在于个人选择。
这样的人就该直接枪决!不该用缓刑
谁说山东人憨厚,呵呵。
每个凶手的际遇,决定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只是小女孩无辜,总是感觉以后这些事情会越来越多,现实的压迫越来越大,特别是那些受了大委屈没办法申冤的,比如期房什么的
像这样的男人应该就地正法,活着浪费粮食,污染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