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我有原则。”广西南宁发生一起无声的强奸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让人想起一句俗话:贼有办法。
谢某今年30岁,南宁横县人,无业。有一天,他怀着恶意,在一个网站上发布了一则招聘广告。非常有吸引力的薪水。黄某见后,产生了求职的兴趣,于是联系了谢某。
谢某让黄某在横县人民医院门口迎接他,并邀请他面谈。当黄某如期到达时,他发现答应带他去面试的谢某骑着摩托车,看上去并不像一个正经的新兵。谢某告诉黄某,这次面试是和朋友一起吃饭,在决定是否聘用他时,会考虑他在吃饭时的表现。
黄某虽然疑惑,但觉得大白天谢某也不会做什么,就上了谢某的摩托车。谢某开车送黄某到一个偏僻无人的地方,下车拥抱黄某,提出与她发生性关系,但黄某拒绝了。
接下来,谢某不顾黄某的反抗,强行脱掉了黄某的衣服。当他即将成功时,黄某告诉谢某,她有男朋友了,即将结婚。谢某听了黄某的话,主动放弃进攻,然后骑着摩托车带着黄某进城释放了她。
黄某逃走后,立即报了警。警方立案调查并联系了谢某。得知黄某报警后,谢某到派出所自首。
1. 谢某的意思是强奸吗?
根据该法《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迫女性受害人发生性交的行为,属于强奸罪。也许有人会问,谢某与黄某没有任何关系,这怎么能算强奸呢?
刑法理论中,根据犯罪的不同阶段,将犯罪分为犯罪准备、犯罪停止、犯罪未遂、犯罪执行四种形式。一旦你开始这样做,你就在为犯罪做准备。准备犯罪也是犯罪,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谢某在发布具有非法意图的求职申请后就准备实施犯罪行为,而接下来的一系列行为肯定是犯罪行为。因此,谢某想与他不想要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即使没有发生实际的性行为,也仍然构成强奸。
2. 谢某是试图犯罪还是制止犯罪?
《刑法》 它决定重罪审判是否会导致较轻或较宽的处罚;犯罪停止而无损害的,免除处罚;如果能够预防犯罪行为和造成的损害,可以减轻处罚。可见,依法制止犯罪的处罚比审判犯罪的处罚要轻。因此,讨论谢某是试图犯罪还是因犯罪而不再犯罪,是有道理的。
犯罪未遂是指出于非主观原因试图实施犯罪的行为。对于强奸罪,无论是受害人拒绝、有人突然到来,还是犯罪嫌疑人因自身身体状况无法实施犯罪,这些都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强调犯罪因外部因素而不可能发生。
停止犯罪是指您原本打算犯罪,但由于多种因素突然决定放弃犯罪。对于强奸罪,如果将醉酒女子带到旅馆,脱掉衣服后出于良心而离开犯罪现场,或者因女子哭泣而决定离开犯罪现场,则属于拖延罪。犯罪停止强调犯罪人可以继续犯罪但自愿放弃犯罪。
在本案中,谢某最初具备继续犯罪的条件和能力,但在得知该女子已有男朋友并准备结婚后,他决定放弃犯罪,这显然意味着结束犯罪。 。
3. 谢某最多可判多少年徒刑?
谢某的罪是迟来的,所以他的刑罚应该比已经犯罪的情况要轻。如果事发后他主动投案,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应判处其1年至2年有期徒刑。
谢某为何不能免于刑事处罚?由于谢某策划了这一犯罪行为,强行脱去妇女的衣服并打伤了她,所以他不符合免于处罚的条件。如果谢某想在这种情况下逃避惩罚,他应该在他与黄某约会的提议被拒绝后就停止了。当时,黄某没有受伤。
正常情况下,谢某本可以醒悟过来,主动将女子驱逐。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到这一点。根据之前的类似案件,如果谢某认识这个女人,而且过去没有犯罪记录,他就会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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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直接杀了她,反正都挨坐牢。
人家只是想吃个免费饭而已
到手的肉不吃人家让你后悔
挨这次惨了吧!没得享受还要进去踩缝纫机,反正都是一样的结局干嘛不上呢!
免于刑责还怎捞钱[呲牙笑][呲牙笑]。当然对这种人就应该严处理
无声,你搞什么鬼👻[吐舌头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