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浅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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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把被害人的家人也带走吧,一家人和和美美,整整齐齐[呲牙笑]
这个女的如果多说一句,这个男的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寻找电话打算叫更多人来性侵我,我在他找电话的空暇期间,随手找到了个石头把他砸死,这样就是正当防卫了,所以有罪和无罪,最终在于律师和被性侵者一开始是否会撩,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先找律师,别和警察说太多。
女的被性侵,背叛7年,想想都可怕
我想了解无限反击触发机制
我觉得判强奸犯父母5-7年才合适!
应该无罪释放
我觉得既然觉得强奸犯判太重会危及受害人的性命,那么至少可以允许反杀受害人无罪。这样一定可以把强奸犯往死里揍。
我更想知道这个女人是你的女儿你会怎么说。
李四很震惊:岂非可以很开心地踩缝纫机?
事后精神奔溃中砸死的呢?无意识反抗,只有放开了她才能反抗,但是脑子中还是空白的
很明显这是女的受刺激导致精神分裂。因此应该判该女子为精神病人,赔偿死者250块。
只要感觉威胁没有解除,就可以无限防卫。法律应该保护好人,人人对强奸抢劫绑架杀人和入室盗窃者可以无限防卫。
这个就好像合法欠薪,然后有个恶意讨薪[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二战结束,美军进驻日本,算不算侵略?本人认为不算!但根据防卫过当的这些理论进行推导的话,应该算。因为当时日本已经投降。所以,感觉上层人物制定东西,低层人理解不了!
我觉得这是被害人是在阻止犯罪人逃跑,而在情急之下作出的无理志行为,这不是故意杀人这是过失杀人。
万一那个男人走几步又返回来继续犯罪呢?所以这叫正当防卫。
伤害女同志者,一律严惩不贷
这个时候女孩一定要说男的威胁她一会还要侵犯她,叫她别想逃脱,女孩趁他转身攻击了犯罪分子,这就是无限防卫了,你要说是犯罪结束后攻击就是受害者在实施故意攻击了,汉语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
法律还是有太多漏洞了;以前的法律条例已经跟不上时代了,也要不断更新补充
我觉得判两年缓刑二十年是可以的。从人性的角度上来说性侵有暴力威胁成分,基于女性无力反抗这方面来说。受害者事后自卫行为过当成立也是情理之中,所以缓刑三五十年也是可以的
没毛病,要么在对方犯罪过程中干掉他,要么报警告他,事后报复不就是仇杀吗?仇杀犯法,很好理解!
杀人是重罪,强见性质较轻,符合公约民俗
你这次的观点俺不同意,照你这么说那些当年在南京为所欲为的日本鬼子,做的那些禽兽不如的事,我们也要坐牢吗[睡觉]
和我的想法一样,看来我也可以开讲堂了。😎😎😎
女人当面无反抗能力,所以是胡说,所谓专家无耻。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不是天经地义的是么? 新华字典是把报仇这个词删除了吗? 我就想问一下,如果有朝一日马踏东京当如何?
说男的要把她卖掉,然后才用石头砸的[笑着哭]
有没有可能是肇事逃逸?在拦截过程中致人死亡?
正当防卫,因为该男子还可能返回,再次性侵,或者返回杀人灭口。
为母报仇那个砸没有请你去做律师
这张三也不行啊
那看你怎么说而已,你不会说“当时我很害怕,怕他把我禁锢”
你说他扬长而去就扬长而去啊,我说他去买伟哥准备干第二炮,我趁机用石头阻止了他的继续侵害[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一定不能说事后反击,要说被侮辱的时候趁她不小心砸死的[得瑟]
我媳妇看过罗老师的一些法律视频,唯一记住了一条,不能违背妇女意愿[捂脸哭]
人都被砸死了,怎么证明是性侵,不是自愿性行为后被谋杀?
说!旁边监房关了三年的那只狗,是不是对着你啸了[哈哈笑]
我看都不应该判。如果判了,如果判了还不如下很心把男的一家全部一起带走。
我认为女的不该判
这种说法真的不支持,反人类。
有引导倾向,要不得
第一次发现,张三水平也不怎么样,这视频是早期,还是后来的?水平下降这么快,中间发生了什么
性别对换一下,也是这么判吗[笑着哭]
法外狂徒张三[得瑟][得瑟]
只要在砖头扔到的范围内都可能返回发生第二次性侵,所以犯罪情节还没有真正的结束,应该无罪!
应该是见义勇为,应该给予表彰,应该给予奖励。法律不能和稀泥。
这种除非有监控,如果没有监控。女的随便录个口供,就是被强的过程中捡到石头给丫砸死的,是不是就啥事没有了?
正当防卫,你犯罪了就要付出代价
胡说八道,这叫故意伤害(致死),而不是故意杀人。
这就扯皮了,性侵的时候是被控制状态啊,怎么反抗,总不能人家瞟一眼就割突出物吧
为民除害呀!
一口咬定是性侵进行时砸死的就是了。[呲牙笑]毕竟这事只有你们两个知道,死无对证。
这应该是过失杀人吧!
打死了赶紧把他的裤子脱了然后再报警
那怎么判断“事后防卫”呢?打你一巴掌,然后退后停止。你不还手再上去打,在停止退后如此循环?无限防卫呢?怎么触发?[得瑟]
如果是这样那就让男的一家整整齐齐。大家一起去
在道德上,这能接受么?法律不是道德的底线么?怎么这么多凌驾于道德之上案件呢?
株连吧!
看明白了吧这就是法官的自由裁定权
被侵犯精神异常这个合理吧!即便朝你吐个口水你都会暴怒
所以想要不被判刑,在那过程中赶紧打死[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有的三秒快抢男可能就要你努力把握住机会了[笑着哭][笑着哭]
这我无法理解
过激杀人最多三年,
压根就不该有防卫过当!这样只会让坏人恶人有犯罪的底气!普通人失去防卫的勇气!
现在的法律越来越没人性[好生气]凭什么受的伤害还不能还击[好生气]还不如古代刑罚有人性[汗]
杀人者死,抢劫者死,偷盗者死,诈骗者死,强奸者死,拐卖者死,无端挑衅者死,以权谋私者死,知法犯法者死,偷税漏税者死!其他可以考虑判刑!
只要确定是人渣,杀了,少几个受害人,难道要等他侵害下一个受害者再动手?
沒钱跟我说。
最多判三年,以警示想犯罪的。
判什么刑,交5千块钱完事
在家拘役合理
多学习多看案例总是好的,怎样判全凭受害者怎样说,反正没监控,又死无对症[得瑟]
这就是正当防卫!这男的就是该死!
正当防卫,个人感觉
放屁,故意杀人,应该是故意伤人致死。罗翔不过如此
唉
谋杀[得瑟]!
事前没能力反抗,事中没反抗的能力,事后寻机报复,这不是很合情合理么?
该死
不能算制止其逃跑吗?小偷得手后,不能追!抢劫的拿到钱就让其顺利离开不能阻止!否则就造成伤害都要被判刑?简直可怕!
女的为什么不说:这个男的去拿性药,还想来恨的,为了不被再次被伤害,所以用石头砸他。。
我觉得正当防卫,女人在被侵犯时反抗,可能被杀!
这是我唯一不认同的
律师来之前什么都不要说,你说的话会当做呈堂供证,可我没有律师……
这是罪有应得
妈的,这TM上哪说理去
有的地方擅自闯入即可开枪击毙并合法
我怎么能确定他是要离开了呢?
判什么都不是!若法官乱判丶应先强奸法官妻女然后故意被挨打一下丶再讨去讨药费赔偿[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得瑟][得瑟][得瑟]
男人是弱势群体啊…还出钱出力[呲牙笑]
因果
放屁 颠覆人的正常认知
管他是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至死方休
应该是过失杀人,她生气,想泄气,但并没有想让他死。
应无罪才正确!你犯她人在前!
法官才能说判几年
别以为你是张三我就怕你,这次我不同意你张三的观点,我认为应该无罪
意思就被搞了,还要礼貌地说走好了,搞完身休虚弱摔死了,怕人家发现逃离都叫做被惊吓死的赔钱, 古来今一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不是理论欺负老实人的理?
这个女的应该奖励,为民除害。
典型的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