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0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共同发布《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7个要实现的目标和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7个目标是:到2025年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全国所有县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消除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全国所有病区县由基本消除达到消除状态;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全国所有病区县由基本消除达到消除状态;持续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全国95%以上的病区县达到控制水平;基本消除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危害,全国95%以上的病区县或高砷区县达到消除水平;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氟病危害,在重点地区推广普及低氟砖茶,降低人群砖茶氟摄入水平;有效控制水源性高碘危害,在水源性高碘地区落实改水措施,在未落实改水措施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未加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是:巩固综合防治措施,增强防病可持续性;加强患者救治,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优化监测评价网络,提高疾病发现预警能力;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健康防病素养;强化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防治水平;加强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提升科技防病水平。
《方案》明确,要加大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监测力度,定期开展重点地方病流行状况调查,准确反映和预测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继续加强地方病信息化建设,加强地方病信息管理,提高防治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效衔接。(丁思月)
《医学科学报》 (2023-04-14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