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人是最复杂的生物,大多数人在具有善念的同时,也会有一些微小的恶念。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每个人的心思和经历是不同的。不过有的人却完全丧失了善念,成为一个彻底的恶魔。在2010年河北就有这样一个恶魔。
在2010年9月4号的时候,河北警方接到了报案。声称自己的女儿走失了。这名女孩名叫小欣,今年13岁。这天本来是小欣上中学的日子。一大早在家人的欢送下,小欣独自骑上了前往学校的自行车。
本以为会和平常一样,中午小欣会回家吃饭。但是这天直到中午12:30.了,小欣还没有回到家。父母很是着急,于是就联系了学校。但是学校却说小欣今天根本没有去过学校。听到这样的话,小欣的父母十分焦急。于是就沿着小欣上学的路一路寻找,但是终究没有结果,于是选择了报警。
随后警方接到报案,迅速组织人员前往调查。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了轻微的自行车痕迹,再结合家属所说的骑自行车上学,警方推测这很有可能是来自小欣,但是由于这条道路上人来人往,行人很多,留下的痕迹很少,经过警方的严细排查,终于追到了一处玉米地。这个时候正是玉米茁壮成长的季节,玉米长势很好。高度超过了,一般的成年人很多。走到地里很快就会被淹没掉。
但是自行车的痕迹就是从这个地方消失的。警方感觉不对,立马前去排查。但是没走几步,警方就惊奇的发现玉米地中有一条拖拽的痕迹,两旁的秸秆也倒了很多。警方不敢大意,立马前去排查。结果在前方发现了一个衣衫不整的女孩子。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但是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随后经法医判断,这名女子是被人勒死的,生前受过性侵,并且还在其体内找到了男性的DNA。后经家属查验确认这名女子就是小欣。
一个13岁的孩子就这样被人残害了。而且距离家只有5公里。到底是什么样的恶魔才能干出这种事情?警方随后开始严密排查。经调查,小新是一个十分乖巧可爱的孩子,没有与任何人结怨。但这样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子,到底会是谁对他下毒手呢?警方在小欣的人际关系上找不到线索,于是就开始摸查整个村庄有案底的人员。
随后竟发现了嫌疑人高某。嫌疑人高某可不简单。在年仅17岁的时候,就在北京犯下了奸杀案。也因如此被判入狱21年。按理说奸杀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杀了人应当处死刑。但是案发的时候高某年仅17岁,属于未成年人,所以只判了21年有期徒刑。
而且高某还刚刚出狱。随后警方就根据户口调查找到了高某。此时的高某还在和父母一起看着电视。看着警方的到来,高某明显愣了一下子,高某的父母也看到警察过来,因为知道高某刚刚出狱不久,害怕儿子又犯下什么错误。赶忙上前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警方也害怕引起恐慌,并没有多说,只是说带高某回去协助调查。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今天晚上就会回来了。
然而高某一去再也没有回来,因为警方提取高某的DNA和小欣体内DNA检测后发现高度匹配。面对铁证,高某再糊弄不过去。只能老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原来就在9月4号凌晨的时候高某就出门了,碰见了正单独骑自行车上学的小欣,看见小新长得十分水灵,又看周围没什么人,就临时起了歹意。一把拦住小欣并且将车扔进了玉米地沟里。随后就拖着小欣走向了玉米地。
但小欣立马开始反抗,还放声大喊。高某害怕引起别人注意,于是就伸手掐向小心的脖子,将其活活掐死。之后就迅速逃离了现场。仅仅只是因为看别人长得水灵,就将其残忍地杀害,这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难以置信,到底是怎样心理才能让人做出这种事情。
不过随后警方就了解到高某的童年过往,才知道他早就已经是一个恶魔了。高某小时候就不服从管教,一上学就逃课,直到12岁的时候才上小学二年级。在1988年的时候,16岁一逃学就直接逃到了北京。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奸杀了北京的一名女子,案发的时候不过17岁。
按理说在监狱里的生活,应该让他改过自新才是。但没想到的是在出狱之后。他仍旧我行我素,经常坐在窗边看过往的女性,有时还会跑出去追赶,更是在见到七八岁的小女孩的时候,还会哄骗她们进屋。而且在高某的床上还摆满了淫秽书籍。
随后高某经法院判决判处死刑,即日执行。可笑的是,在被执行前,高某竟放声痛哭,十分忏悔。但哪怕他无限忏悔痛哭流泪,也无法改变这个结果。案件到此结束。也希望大家以英语为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不要再让小欣的悲剧再次发生。
恶魔,就不该放,强奸就算了还夺人命,毁了人家一家人……
这种人一律阉割后再放出来
第一张是海口18年被煎沙的女孩图片!也是豆蔻年纪!
十三岁就是小孩子,当时我和我媳妇“谈恋爱”那会我都觉得我媳妇太小了,她那时候虚岁十七,要不是我媳妇一米八七的大高个,鬼才会跟她谈恋爱,至于十三四五的那种,尤其是个子小小的,说句不好听就算是脱光了站在那,我都提不起任何兴趣,不是法律的约束,也不是道德的约束,就只是这种只是孩子,
判21年可以理解,必须家长陪坐牢,养不教父之过
真错了,人之初是性本恶,你看看小孩都是恶魔的化身,只有慢慢长大才知道善恶是非
现在网上这种能随便发了吗,uc现在越来越乱什么乱七八糟胡编乱造的都能发
为什么那些罪恶多端的人就不能直接枪毙能?明知道放出来继续做恶。明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为啥还要放出来?
这种人先腌后杀,千万不要放过,所有强奸犯奸杀犯都要这么处理
满清的一些曾经对付太平军的酷刑放到今天其实是有存在价值的……
你放图一,不怕被家属告
学校竟然不跟家长说,真是混蛋
没办法,太饥渴了,花钱💰找的都不是处,只能这样了,
你妈啥时候的事
“也希望大家以英语为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不要再让小欣的悲剧再次发生。” 这说啥屁话? 引以为戒说成 英语为界。你脑子挖塌了?
图二是什麼意思?有老司機解釋一下?
比俄国鬼子还坏
以英语为界,这种文章真的是一言难尽
看标题就想到又是村
一见钟情
要不接送上下学呢
没有后台立即执行。。呵呵
把乱配图的小编一起毙了,
当日执行炮决才对
未成年[得瑟]呵呵
少年犯应该判监护人罪刑!
强奸罪应该一律宫刑,然后再该多少年多少年才行
什么年代了?
牲口
以英语为界?
对于有些罪行确实应该恢复凌迟这种刑法。
老实人老实说,本人强烈要求赞成某人提出的(娼技合法化),这样就能创新一条新的生产链,也会平定现在的写会状态,也会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一次就该枪毙,为了一个未成年恶魔,又害了一个无辜的生命
这个不是瞎编,应该说的是我们遵化的事。很多年前,有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丢了,当时我们微信qq等都有寻人启事,后来被人在路边捡到一只鞋,再后来警方从当地就无业游民或者有记录的人里,锁定了凶手,就一个农村无业人员。然后在玉米地里找到了孩子尸体。
建议凌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