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王宝强涉嫌诈骗成都某俱乐部一个亿的爆料,登上了微博热搜。21日,该俱乐部负责人通过视频公开指责王宝强在拍摄电影《八角笼中》期间,拉拢、欺骗其俱乐部投资,并承诺给予5%的票房分成,但最终却未履行承诺,导致俱乐部经营陷入困境。
然而,随着事件的逐步发酵和多方回应,这一指控似乎并不站得住脚。
据该俱乐部负责人所述,王宝强在拍摄《八角笼中》的前后五年里,俱乐部投入了数百万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八角笼中》最终票房达到22亿,按照先前的约定,俱乐部应获得1亿的分成。然而,王宝强却翻脸不认账,未给予俱乐部任何回报。
然而,仔细推敲这一指控,不难发现其中存在诸多疑点。首先,22亿的票房中,院线就要拿走一半,再扣除电影的拍摄、宣发等成本,余下的可分配利润远非该负责人所声称的1亿。因此,其要求的分成金额显然不合理,甚至带有讹诈、碰瓷的嫌疑。
其次,到目前为止,该俱乐部负责人并未提供任何书面合同或证据来支持其说法。仅凭口头陈述,难以让人信服其指控的真实性。此外,该负责人选择报警而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做法也引发质疑。民事纠纷理应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而非通过舆论施压。
面对这一指控,王宝强工作室迅速作出回应。制片人刘勇拿出了合同以及汇款单子,证明已经给俱乐部结过账。
同时,刘勇还透露,在俱乐部负责人生病住院期间,王宝强还给予了30万的住院费,并为俱乐部指定的体校募捐了30万。这些都有单据往来作为证明。
此外,针对之前《八角笼中》小演员控诉的王宝强诈捐一事,刘勇也晒出了王宝强这两年给孩子们转生活费、学杂费的单据以及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家长感谢信息。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王宝强的清白和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