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中国吉林网 2024-06-24 14:11:08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4〕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构建“464”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部署,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一)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和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可

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

(二)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加强要素保障,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企业。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分转子”“小升规”。推动制造业企业向高附加值的服务环节延伸,通过拓展域外空间和新业态等方式强化开源措施,培育一批新入规入库入统的服务业企业。

(三)持续推动“个转企”。便捷办理“个转企”相关行政许可,降低“个转企”制度性成本,为服务业“个转企”登记注册、精准匹配支持政策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不超过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用总额的60%返还稳岗补贴,同时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大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申请专利费用减缴的“个转企”企业及时给予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

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四)统筹布局新服务产业。制定省新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30年),构建“一核两极多支点”新服务区域发展体系。各市(州)聚焦特色化定位、差异化发展,谋划布局,加快建设一批夯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

(五)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开展科技研发、物流配送、信贷融资、结算服务、采购营销等服务。实施“免申即享”“破茧成蝶”“科创专员(科创副总)”等惠企政策,对中小微企业R&D投入增量给予适当补助,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科学家工作室等。

(六)拓展低空服务场景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谋划开发低空特色场景,扩大低空+文旅消费、低空+农林作业、低空+物流运输、低空+应急救援、低空+城市应用,开发空中游览、航拍摄影、航空表演、私人飞行等低空消费项目。依托空军航空大学、长春航空展,普及低空经济文化,开展航空知识科普、飞行器参观、航模制作、模拟飞行等活动。

(七)丰富便民服务场景。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举办首发首秀主题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对全国首店给予资金奖励。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对认定为省级以上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的相对应建设项目给予奖励。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商业设施改造升级给予资金补贴。打造电子商务兴边富民试点,对试点边境县(市)电子商务及配套物流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加快居民服务数字化进程,构建旅游出行、托育养老、医疗健康、家政服务、智慧物业等居民服务行业数字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三、发挥载体引领作用

(八)打造高能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现有91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打造产业竞争高地。开展第10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工作,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从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100万元支持,支持集聚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数量达到100家。

(九)开展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继续认定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域、试点企业、试点平台,重点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和研发设计、消费领域服务与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和文旅产业等深度融合。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试点区域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试点企业、试点平台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00万元资金支持。

(十)培育夜间消费载体。支持首批12个夜间消费集聚区优化升级,指导夜间消费集聚区在配套设施、业态创新、品牌提升、智能改造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优化提升。启动第二批夜间消费集聚区评选认定工作,安排1亿元省级专项资金,培育一批夜经济特色鲜明、消费带动能力强、基础设施完善、智能化功能健全的夜间消费场景。

四、持续扩大消费

(十一)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对报废高排放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对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对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暨绿色智能家电进万家活动,消费者在遴选范围内销售企业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绿色、智能、节能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允许省级及各地叠加补贴,原则上按购买单件新家电实际成交价格10%补贴,补贴上限为1000元/台;企业按家电品类进行补贴,原则上按不低于最终销售价格的5%给予补贴(部分特殊品类除外,具体补贴额度以店内实际情况为准);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举办家居家装消费季系列活动。

(十二)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十三)支持住房消费。省级财政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安排1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工作,降低农民进城购房成本。在2024年底前,鼓励市县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房给予财政贴息,省级财政按照贴息额的50%予以分担,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市县对全款购房者给予住房消费券补助,省级财政按照实际使用规模的50%给予事后奖补。鼓励市县与现行人才政策相衔接,对引进人才和新增符合安居政策留省就业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购房给予贴息和住房消费券补助,按照当地普惠性政策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十四)扩大文旅消费。繁荣文化演出市场,加大顶级剧目、演唱会等引进力度,持续推进演艺进景区、进节会、进消费场景,打造区域演艺中心。启动第八届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活动,举办精彩夜吉林消夏演出。优化东西旅游“双环线”,发展冰雪避暑“双产业”,持续培育“长白天下雪”“清爽吉林·22℃的夏天”等产品品牌,重点打造“大长白山”和“大松花江”两大旅游品牌,做强G331长白山沿线、松花江沿线旅游,打造长白山世界顶级旅游目的地。持续打造“冬季到吉林来玩雪”和“中国品质滑雪在吉林”产品品牌。打造东北抗联、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红色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省级红色旅游景区。抓好4A、5A级景区提档升级,以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为抓手推动景区开发建设水平与服务能级提升。举办“天池云路”登山赛、“红色吉林”定向赛、2024年全国射箭巡回赛等“跟着赛事去旅行”系列活动。

(十五)提振住宿餐饮消费。推动住宿企业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旅游接待酒店,发展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建设特色民宿,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持续实施吉菜开发保护工程,创新研发吉菜新品,培育吉菜系列特色餐饮。开展特色餐饮评比活动,打造必吃榜、网红打卡餐厅。加快发展朝鲜族、满族等民族特色餐饮,推广地方特色美食。

五、强化支撑保障

(十六)加大金融惠企服务力度。开展首贷拓展行动,力争新增首贷经营主体1万户,新增首贷金额200亿元,切实增强经营主体金融获得感。推广“信易贷”模式,搭建银企对接桥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入驻“信易贷”平台,力争突破100万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

(十七)引进培育服务业高端人才。持续优化服务业学科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一批服务业领域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重点培养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落实我省人才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高端人才兑现相应激励措施。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十八)加大服务业用地保障力度。支持企业利用存量用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兴办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对利用自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并连续经营的,可在3年内保持原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不变更。批而未供土地优先安排给国家重点扶持的服务业项目使用,使用收回的闲置土地建设服务业项目的,在确保地价款当年能全部缴清的情况下,可先支付50%地价款。

(十九)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监管制度,坚决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自主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店、放心消费示范试点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典型。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适时更新《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收取。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

各部门要发挥好行业领域管理职能,分类推进、分业施策,强化要素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行业运行调度和工作推进;各地要发挥好主阵地作用,持续有效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扩大服务业有效投资,完善调度机制,紧盯目标任务,推进任务落实。

原文链接:http://xxgk.jl.gov.cn/szf/gkml/202406/t20240614_8920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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