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
㊣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
(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不为了自己的生存,所以能够长久生存。)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因此,圣人遇事谦退无争,反而能领先。将自己置于度外,反而能自全。)
㊣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这不正是因为他无私吗?所以能成就他的自身。)
以上就是一般的原文与译文。
01
首先,讲一个商业界著名的“哈里逊”事件:
1933年,经济危机如病毒一样侵袭了美国所有的企业,哈里逊纺织公司就是其中被感染最严重的一家。当时3000多名员工都悲观地回到家里,等待着公司宣布破产,等待着“失业”这个瘟神临门。
在漫长而无望的等待中,他们突然接到了董事会的一封信:
向全体公司员工继续支付薪酬一个月。
在全国经济一片萧条人人罹患“失业病”的时候,这个消息对员工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他们既意外又惊喜,纷纷打电话向董事长亚伦•傅斯表示感谢。没想到一个月后,正当他们为了下个月的生活发愁时又接到公司的第二封信,董事长宣布:
再次向全体员工支付薪酬一个月。
3000名员工接到信后无不热泪盈眶,第二天,他们纷纷拥向公司。自发地清理废墟、清洗机器,有的人还积极去外地的州区联络已经中断的货源。三个月后,哈里逊公司竟然奇迹般地死灰复燃,重新运转。
02
当时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是这样描述这一奇迹的:
“员工们使出浑身的解数,日夜不懈地卖力工作,恨不得一天干25小时。那些曾经劝董事长亚伦•傅斯领取保险公司赔款一走了之和批评他感情用事、缺乏商业精神的人开始服输。”
现在,哈里逊公司已成为美国最大的纺织品公司,分公司遍布全球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美国《幸福》杂志曾将其评选为:
“人们最愿意在其中工作的100家美国企业之一。”
03
在经济危机中,许多企业家都选择了领取保险公司的赔款然后销声匿迹。唯有亚伦•傅斯选择了“外其身”,选择了将员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结果:
其他的企业纷纷关门倒闭,哈里逊纺织厂却在破产的洪流中岿然不动,得以“身存”。
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外其身”反而能“身存”呢?
04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1943年发表的《人类动机的理论》一书中,提出过一个“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大致划分为五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
第一层:生理需求。
第二层:安全需求。
第三层:归属需求。
第四层:尊重需求。
第五层:自我实现需求。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分析一下哈里逊公司为员工们做了什么?
第一,继续发工资,保障了员工们的生活,即满足了生理需求。
第二,没有宣布破产,保住了员工们对生活的期望,即满足了安全需求。
第三,危难时不抛弃不放弃,赋予了员工们对生活的向往,即满足了归属感。
第四,连续两个月发放工资,不提任何附加条件,让员工们感觉到自己不是智能机器人,而是一个被需要也被尊重的人,即满足了尊重需求。
第五,当一个人以上四点都满足的情况下,就会萌发出一种更高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
也就是说,一旦激发了员工们的自我实现需求,他们就会主动的、自发的挑战自我。以一种猎奇的、创造的、审美的心态去探索周围的世界,去解决身边的难题,从而获得一种由内而外的满足感,成就感和荣誉感。
05
其实管理学上有一个名词,叫:
心理收入。
什么是心理收入?顾名思义,心理收入与物质收入相对。物质收入,即是工资、奖金、福利等等,为人带来外在的价值;心理收入,指的是满足感、荣誉感、成就感等等,为人带来内在的价值。换句话说:
哈里逊公司为员工们提供的不仅仅是物质收入,更重要的,是能够为员工们提供丰厚的心理收入。
这就是哈里逊公司能够起死回生的原因的所在,企业界的人士应该都听过一句话,叫:
“高薪留不住高管”。
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合格的高管在某种程度上,都有自我实现的需求。也就是说,相对于物质收入而言,他们更看重心理收入。如果心理收入太低,他们就会失去成就感,最终选择辞职。
06
而哈里逊公司的行为,相当于一次性满足了员工们四个层次的需求,从而有效地激发了所有人追求第五层次的冲动——自我实现。如此一来,员工们就会将公司的事业当做自己的事业,将公司的发展方向看做是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美国杰出的组织心理学家维克托·弗鲁姆的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于1964年提出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观点:
“人之所以坚定不移地会从事某项工作并达成目标,是因为这些工作目标的达成,会反过来帮助他们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需求。”
这就是管理学上著名的“期望理论”的核心理念,那我们现在想一想,所谓的期望理论,它的核心思想解释的通俗一点不就是“让利于人”这四个字吗?或者再接地气一点,不就是“做事的时候先满足对方的需求,后考虑自己的需求”吗?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彼此动力和效益最大化。
那我们把这个观点用中国古文来表达,不就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吗?
07
所以,老子这一章给我们的启示就是:
对自己要“外其身”,对他人要“存其身”。
对自己要“后其身”,对他人要“先其身”。
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在利益面前:
把自己放在外面,把他人放在里面;把自己放在后面,把他人放在前面。
哈里逊公司的董事长亚伦•傅斯就是如此实行的:
对待自己:“外其身”“后其身”,从轻考虑,最后考虑;对待员工:“存其身”“先其身”,着重考虑,优先考虑。
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正好印证了老子所说的“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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