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过程中,有很多考生分不清事故调查权限的问题,今天和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就是事故调查权限,493号令中没有提到两个特殊案例,特种设备和煤矿调查究竟归谁管?记得点赞收藏哦!
事故等级要记牢,分别是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然后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是逐级递增的。那常规事故由谁来调查呢?
一般事故对应的是县政府,较大事故对应的市政府,重大事故对应的是省级政府,特别重大事故对应的是国务院。这部门内容相对简单,只要记清楚这些数据就可以。
特种事故调查处理是重点,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部门,它是直接介入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而一般事故是由市级的特种设备安监部门来组织调查。较大事故对应的省级特监,重大对应的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别重大就是国务院或者授权的部门来组织调查。
另一个特殊的就是煤矿事故调查,国务院矿山监察局全权接管的,省级局负责一般、较大和重大煤矿事故的调查。国务院或授权部门调查特别重大煤矿事故。
记忆口诀:常规政府管、特设市监抓、煤矿监察局、重大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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