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家座谈会,民营企业家讲得比较多得词汇之一就是法治经济。要知道,在中国,对一个词的理解很可能是不一致的,甚至是南辕北辙的。这些民营企业家说的法治经济可能并不是其他人想的那样。如果这个问题没搞清楚,可能有人会说已经在搞法治经济了,怎么还说没有,是不是力度还不够大?其实民营企业已经受不了这种“法治经济”了。

因为各种关系,现实中的做法高度凝练之后可能需要一个解释的过程。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法治经济其实很简单,就是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体来说,许可经营、招投标不要搞暗箱操作,不要搞潜规则,要公开、公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要打击,偷用别人的专利要打击,采用暴力、威胁影响别人正常做生意要打击,如此而已。

那么,民营企业不想看到、受不了的法治经济是什么?比如,一个地方想发展经济,企业过来了,非要别人去生产衣服,而且还限定价格,这样的“法治”,和民营企业所想的相去甚远。更可怕的是为了提高几个经济指标,本来不会做生意的人,按照脑中的臆想,用公共资金成立几个投资公司,去商海里面搏杀,结果自然是隔行如隔山,钱没赚到,反而带来一大批浪费和亏损。其中自然免不了采用所谓的“法治”方式做生意,比如强令买卖、强定价格、强行融资,可是市场不一定会买账,消费者不一定会买账,其中打着经济名义搞腐败的也不会少,所以这种“法治经济”在历史上带来的后果,不是做大蛋糕,而是让人不去做蛋糕,最后蛋糕变小了。

所以,法治经济需不需要,当然需要。关键是由谁、以什么方式实现法治经济。首先法治肯定离不开规则,但什么样的规则可能不光来源于某些人的经验,还要体现公平、公正的精神,不能看起来很美,实际上只是由少部分人才能使用。其次,厉行法治不能光靠权力,还要发动社会力量,只有让人感觉法条“有用”,能保护自己,法治才能在革命、暴力之外具有治理国家、社会的作用。最后,经济活动变化多端,没有谁能把它看得很清楚,很明白,有一点敬畏之心是必须的。既然不是神仙,不是预言家,有的问题也要等到出现了才去想办法解决。有的时候,民营企业只要看到有所作为,有呼必应就会有信心,不要试图去打造万能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