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治理

明日幻梦的旅人 2024-09-10 02:33:48

宝鸡今日头条

狠抓源头监管

规范监测业务

宝鸡市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治理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指示要求,围绕陕西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难点、痛点,在抓好控车、减煤、禁燃、治源、抑尘、增绿的措施上分析大气污染成因,靶向施策,共同发力。

今年以来,宝鸡市开展了大气移动源专项治理,紧盯突出问题,狠抓专项整改,2024年1至7月宝鸡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2,同比改善11.4%;细颗粒物(PM2.5)平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55天,同比增加21天,为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领导重视 高点谋划

宝鸡市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聘请省、市行业专家分析移动源污染物成分、危害及相关治理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县区车辆检测机构、机动车使用及维修单位调研检查,收集问题,综合研判,及时制定下发《宝鸡市移动源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宝鸡市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工作内容,从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上做好源头管理。

成立机构 联合督导

今年年初,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执法尖兵和聘请的行业专家共同检查督导整改整治检验机构,实现“检查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目标,持续推进机动车车检行业规范化检验工作。

宣讲政策 组织培训

2024年4月,邀请两名省执法总队执法骨干围绕政策法规宣讲,业务理论授课,现场实际操作,对全市50名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两天的培训,从而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

6月份,聘请宝鸡市“一市一策”专家及省厅执法骨干对全市24家车检机构负责同志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传导压力,引导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经营,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检测市场环境。

紧盯问题 严格检查

今年7月初,生态环境部第8轮监督帮扶组对宝鸡市车检机构进行专项帮扶检查,宝鸡市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帮扶工作,针对帮扶结束通报的擅自放宽检测方法、转速恒值、速度低于规范要求等问题,宝鸡市大气办立即成立四个移动源专项督导组赴县区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县区政府履行属地责任抓好监管,同时安排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骨干会同行业专家对全市24家车检机构进行专项执法,重点对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进行抽查,围绕工况状况、OBD工作状态、车辆车速、发动机转速、视频录像等内容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共督促立行立改问题21个,立案查处6家。

注重帮扶 成效明显

按照“执法有力度,监管有温度”原则,坚持执法检查与监督帮扶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企业良性循环,实现环境执法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在今年的检查中,指导企业规范使用检测线移动摄像装置12个,帮助企业查找车速转速异常的原因35个,督促24家企业及时升级车辆检测软件系统,升级市级车检系统平台一个。通过检查整改,打通了数据流,使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解决了企业不懂、不会、不规范的问题,提升了全市车检机构检测水平。

强化考核 督促落实

宝鸡市大气办将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纳入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之中,通过县区月查、市级抽查的模式,每月通报检查情况并将其纳入全年考核,切实把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管理,在抓好日常检查的同时,每月调度一次检验检测数据,每季度对各级数据同步一次,半年进行一次执法交流,年内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按部门职能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传政策 营造氛围

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市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对机动车检测业务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市民正确使用车辆,消除车辆故障,降低车辆污染。引导车辆维修及检验机构规范开展工作,出台《宝鸡市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车辆检测、车辆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社会综合治理氛围。

下一步,宝鸡市将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开展精准化监管,严格查处违规检测问题,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黄军林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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