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其迈,岁律更新。2023年,渭南市民政局坚持以主题教育为牵引,以全省“三个年”活动为助推,以“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为坐标,以暖心民政“2+3+19”行动为抓手,盯重点、破难点、疏堵点,各项工作紧而有序、有力有效,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持续保持“向上向好、量质并进”的良好态势。
聚沙成塔,聚“数”成集。一串串数字背后,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冷暖,为集中展示渭南市民政系统各领域工作成效,让无声的数字变成有感的幸福,本期特别报道《暖心民政,今年暖到你了吗?|扶幼助残篇》。
儿童福利档案管理获全国档案创新案例推荐,受到民政部表扬。《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成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第一个省级地方标准。富平县、合阳县被命名为“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大荔县、蒲城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被授予市级“青少年维权岗”。
推动10所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形成1所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所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35个镇(街)未保工作站(儿童督导员)、2068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四级联动网格体系。
制定散居儿童探访工作方案,确定探访对象1032人,全年开展探访困境儿童10066人次,转介安置处于监护困境的儿童21名,协调就学就医儿童8名。
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市、县、镇(街)、村(社区)全年共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450余场,受益儿童及监护人共计9200余人次。
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机构养育儿童每人每月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400元,分别提升28.6%和4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提升到每人每月1400元和900元,分别提升40%和28.6%。截至目前,及时足额保障孤儿3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00名。排查更新农村留守儿童12286名,及时指导监护人签订委托责任确认书,保障62名孤儿大学生接受生活和学费资助直至毕业。
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50%以上。
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0733人,发放资金6077.4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7062人,发放资金5556.09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633.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