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小学出现老师拖拽学生的不合理事件,监控显示,女学生在过道处不慎碰到迎面走来的老师,就被老师踢了一脚,还抓回教室批评,知情人透露:该老师还怀孕了。
案发当天,女学生在过道之中玩耍,看到一个相熟的同学过来,热情地挥手示意,做了一个下蹲且挥手的动作,不料意外就此发生。
女学生正处于视线盲区,没有注意到和老师的距离,挥手之间打到了老师身上,随后就被老师抓住,踢了一脚后拽进了教室,一旁的学生都看傻了。
女学生感觉到自己遭受老师的不合理对待,于是委屈地回家,家长看到后询问情况,学生一五一十地将这件事告知家长,家长怒不可遏,直接到学校要说法。
学校方面出示了当时的监控画面,显示为下课时间,楼道之中女生正在和同学打招呼,不慎碰到老师身上,而女生确实有接触到老师身体,只能说老师的反应过于激烈。
回顾此事发生的关键,女学生是看到同学走过来,下蹲挥手打到了看着手机走路的老师,发现不对劲后,表情顿时有些尴尬,站在原地看着老师,这个时候很考验一个老师对待孩子的心态。
事情的发展是让人有些失望的,老师感觉到被冒犯了,将怒火对准了学生,先是用脚踢了学生一下,接着用手揪住学生的衣领,拽着进入教室教育。
可以说,学生是无心之失,可是老师的行为已经超过了正常教师对待孩子的宽容,情绪管理能力很差,动辄对孩子进行体罚,这下意识地动作引来了几百万网友的评论。
有人指出,学生是调皮了点,但是老师的行为是不妥当的,应该制止学生进行教育,而不是用拖拽和脚踢来解决。
有人认为,老师走路看着手机也有过错,这就是一件误会,说开了就好了,不用上纲上线,说不准老师心情不好导致的情绪失控。
有人提出质疑,这位老师如此行为,平时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解释此事?
1.老师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保护法。
在监控之中,可以看到学生的动作并不是有意的,从年纪来看,学生属于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充分的了解,老师应该对此有所忍让。
老师拖拽学生这种行为是一种体罚行为,会侮辱学生的人格,对学生身心健康不利,违反了未成年保护法。
2.有人认为,老师的行为只是无心之失,不宜太过于苛责,可是老师的职责就是教育孩子,而不是通过肢体管教来胁迫孩子,从监控来看,老师违背了教师法的相关规定。
要知道,教师是需要通过考试才能上任,它不比其他的服务行业,面向的人群为学生,背负着和家长同等的地位,应当遵守相关的职责道德。
在过道上发生肢体接触是正常的,提醒学生要注意行为,这是在合理范围之间的管教,但是连续的肢体动作已经超过合法限制,曝光之后,老师将面临停职处罚。
3.为了避免老师拖拽学生这种行为,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老师的法制教育,让老师了解学生享有人格尊严,禁止体罚侮辱学生。(2)学校应该制定安全制度,采取措施保障学生人身安全。(3)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因为各种原因对学生实施暴力行为。(4)增加对学校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老师的行为。
4.最后,这件事也告诉我们,教师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它需要一定的情绪管理,将此事放大只是希望老师能够更加人性化地对待孩子,寻求更好的解决方式,避免对孩子有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