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老赖黄淑芬把人撞成植物人,宁肯坐牢不愿赔偿,教科书式耍赖

海员王哥 2024-09-12 15:32:03

文|武克

编辑|武克

声明:本文内容均是根据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撰写的原创内容,文中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请知悉

前言

在河北唐山市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本案肇事者黄淑芬逆行驾驶机动车将受害人撞成植物人,黄淑芬负主要责任。面对巨额赔偿,拒绝执行。

在法院案件判决生效的171天里,车祸发生已经772天,赔偿款依然没有结清,而肇事者黄淑芬竟宁可坐牢也不愿赔偿,名下财产更是在案件审理当中转移至子女名下,显然是想逃避处罚。

案件的始末到底是怎样的?为什么黄淑芬如此厚颜无耻拒绝执行赔偿?是人性的丑陋还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唐山黄淑芬案件始末

河北唐山的恶性交通肇事案备受人关注,此次案件的主要当事人也就是肇事者黄淑芬在撞人之后,拒绝支付高额医药费,逃避法律责任。

我们来整理一下案件,受害者与肇事者黄某芬发生交通事故,前者被撞成植物人。

事后,经事故科判定,黄淑芬负主要责任,赵勇的父亲负次要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赵勇的父亲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不容乐观,每天需要大量的医疗费,赵勇的父亲最终不治身亡,赵勇父亲的去世,让这一案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也被媒体和公众称作是教科书式老赖事件。

法院宣判黄某芬犯交通肇事罪,判了8个月,黄某芬表示要上诉。

央视记者就试着与当地法官进行沟通,尝试对这场庭审呢,去跟踪报道,但是法院拒绝了记者的请求,没有对外界媒体记者开放。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当地的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1年到2年刑期的要求,同时呢,法庭也向被告人黄淑芬提供了法律援助的律师。

最终法院认定了被告人黄淑芬的交通肇事罪,但是黄淑芬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的供述事故的经过,所以法庭认为呢有从轻的情节,因而庭审判处了8个月的有期徒刑。

以上内容参考自央视网2018年06月28日关于“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老赖” 案件宣判 涉交通肇事罪 黄淑芬获刑8个月”的报道

。受害者家属的心路历程

赵勇刚上班仅四个月的他就被一场车祸改变了,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谈到:整个家庭的变化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整个挺好的一个三口小康之家,立刻变成这种非常负能量的家庭。

整个前途还有各种方面,职业理想,甚至说婚姻全部都耽搁了。全部都没有了,把最黄金的的年龄投到医院和法院,处理这个事情当中。

受害人家属就是希望肇事者能有一个最基本的认错态度,你撞人了,你闯祸了,不要躲,正面面对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逃避问题。

中间受害人家属找被告人黄某芬聊过,一开始的态度还挺好,挺端正,后来慢慢的逐渐就不见了,消失了,后面来了一个郑永顺,出面主持事情,但并不解决问题。

后来也从赵勇的口中得知,黄某芬开始耍一些诡计,骗受害人家属说第二天出面,但其实没有来,缓兵之计,一直拖来拖去。

受害人家属描述到黄某芬说给医院交钱,交给你三千块钱,结果到了医院,郑永顺只掏了一千块钱交了上去,就是这样的态度让赵勇觉得对方根本没有意愿去解决此事。

在随后的两年多里,赵勇除了照顾成为植物人的父亲,就是不断地联系事故肇事者黄某芬,想要一个说法,讨回公道。

被告人黄某芬也告诉受害人家属根本不用见面,见了面也不解决问题,到时候一起上法院,然后到时候法院该咋判就咋判。

这个时候受害人家属心里也八九不离十猜到了黄某芬想赖账,玩滚刀肉这一套,对于黄淑芬本人,她自己可能也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

索性受害人家属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后,将黄某芬告上了法庭,18个月后的2017年的6月8号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要求被告黄某芬赔偿原告赵香斌交通事故各项损失九十多万元,已给付七万多元,再赔付八十多万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但在随后的时间里,被告人黄某芬并未履行赔付义务,受害人家属就把整个事件的经过,放在了个人微博上,公之于众。

案件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由于被告人明确表示拒绝赔偿,受害人家属作为债权人在网上发布文章,但被告人要求删除文章。

等待一周后,被告人仍无履行行为,原告家属在网上曝光了被告人态度恶劣的电话录音及视频,曝光第二天,被告人主动打电话要求进行调解,原告家属要求先行动上履行判决。

事实上随后也未主动履行赔偿,至2023年前后执行款共约11万(待执行局统计,另外还有4万元司法救助垫付),基本为强制措施所达成的,加上17年开始计算利息,到2023年前后为止被告人应履行103万执行款。

随后教科书式老赖事件发酵,媒体报道接踵而至,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新闻和热搜。

受害人家属2018年在律师的帮助下依唐山中院的裁定和有关执行卷宗的证据,向法院起诉黄某芬在交通肇事后向女儿进行大量转账用于还房贷的行为,即【(2018)冀0202民初2302号】案件。

依照涉案房产为黄刘二人共有的法律裁定为基础,要求将该涉案房产按照资金贡献比例进行分割,以促进执行。

二审庭审现场,唐山中院的法官要求黄某芬对这些转账等操作进行认定,黄某芬当庭认定该行为属赠与行为。

受害人家属在2019年1月律师的帮助下,将该庭审笔录作为关键证据整理了起诉书,在唐山市路南法院申请立案登记,诉求为要求刘某月退还其母亲黄某芬对其赠与的资金,并申请查封了刘某月名下的一套房产,市值约百万。

以上内容参考自央视新闻在2017年11月29日关于“唐山黄淑芬事件始末 新闻1+1《教科书式的耍赖》”的报道

对恶意老赖如何教科书般执行?

对于这样的案件,央视新闻有过相关的报道,在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连线中国政法大学副院长的对话中。

副院长有讲到:实际上是一个责任的问题,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你有财产的话,既然你给别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那必须用你的财产承担这样的违法的责任,这是法律范畴规定的,她这样的话完全就是自我的辩解,法律上不成立的。

法院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真正的把欠款交到原告的手里。

副院长有明确的阐述:我觉得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按说严格依法办事,不管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有这样的预测,大家可以预测彼此的行为。

但是如果说照成必须要靠微博,靠网络,靠媒体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样的话就背离了法律的本质,我们呼吁依法治国,就是回到法律的本意,在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法院的判决要准,必须要符合正义,既然是一个正义的判决,要代表国家的,执行的话一定要狠,并不是要依靠权利人去呼吁,靠媒体去发酵整件事情,这样是个案的,法律应该是普适的做法。

强制执行取决于一种机制,对于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最后进行转移,如果说还是执行不狠,恐怕就是相关的法律机关,司法机关的问题了。

以上内容参考自央视网在2017年12月01日关于“教科书式执行,如何实现”的报道

法律制度的存在意义

的确,我们更加期待的是一个教科书般的解决方案,生活中有很多糟糕的事情,但是法律不能让糟糕的事情延续下去。

另外从更上级的法院来说,是否也要追责,为什么不能落实到位,只有把它做成教科书般的执行,执行难才会慢慢从我们生活中真正减少。

结语

时间可能是黄某芬最有力,最隐蔽的盟友,从一开始就是。天平从一开始就偏向接收外力的那一侧倾斜,未来仍是。

生活中,向黄某芬这样缺德的人有很多,但是法律必须要保障不能让她坏到这种程度,缺德不能缺的这么多,要守住这样的底线。

这也是依法治国非常重要的因素。指望对方良心发现,这不一定靠谱,而是需要法律坚决的执行,呈现出有良心相对公正公开的结果。

法律有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疏漏,但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法律也是在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它会在当下让你处在一个相对公正的状态,因为没有绝对公平。

法律,是社会稳定的保障,是社会发展的保障,是社会文明的保障,更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法律从制定初期,就传递一个讯号,没有规范你一定要达到某种好的程度,但是一定限制了你坏的底线,这个底线就是社会关系的发展所必需的。

只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才能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发展,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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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王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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