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一审:准新郎有期徒刑3年。官方:女方并没有骗婚敲诈

韩国农村一家三口 2023-12-27 17:39:51

还记得前段时间那起少见的,订婚后被告强奸吗?事情发生在山西大同的阳高县,准新郎四天后被拘。当时人们觉得闻所未闻,已经订婚了,发生关系不是正常的吗?怎么就成强奸了,这不符合逻辑,这女方肯定有问题,种种猜测遍布网络。

由于案情复杂,推迟审理,12月25日,准新郎和他的家人们在煎熬中终于等到了宣判,但结果不如他们所愿,有期徒刑3年,当听到这个宣判结果时,准新郎情绪激动,当场上诉,不服审判结果。

女方这边却是打了一场漂亮的大胜仗,以前网友们的种种猜测,说她骗婚之类的,为此官方还特意为她辟谣。

案情回顾

今年的1月30日,二人经过当地的一家婚姻介绍所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在五一长假时订了婚,吃了订婚宴。

在民间,订婚就意味着婚姻已经定下来了,5月2日下午,准新郎和准新娘在房间里发生了关系,而后女方报警称:准新郎强奸了她。5月4日,准新郎就被拘留。

男方母亲的控诉

拘留后,男方一家人非常气愤,他的母亲甄大妈称,“订婚谈好20万彩礼,订婚时先付一半彩礼,就因为当时房本上没有按照她的意思加上她的名字,她就告我儿子强奸。”

原来,女方向准新郎提出20万彩礼,婚房的房本上必须加上自己的名字。

男方回去就和母亲说了这个事情,母亲甄大妈觉得这样不妥,结婚刚20万给了她,这是彩礼没毛病,7.2克金戒指送她,这也是风俗,应该的,但90平米的房子再分她一半,就不合适了。

但看着儿子对她用情很深,于是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婚后一年,房本再加她的名字。

甄大妈想着,毕竟才认识三个月,再磨合上一年,如果觉得合适,能好好过下去,再加她名字也不迟。

结果订婚后,女方刚收了10万彩礼,回房间的电梯监控里发现,二人搂搂抱抱的还很亲热,谁成想,反手就告强奸。

甄大妈继续说,同房后,女方要求他儿子,现在就给房本上加名字。

准新郎席某觉得这样不妥,因为已经说好的,婚后一年,怎么就轻易变卦呢?她当时就不高兴了,然后她的母亲打电话给席某,并且录了音,各种套路话语。

“你强奸我女儿是事实吧?结婚前就把这事提前办了,那是不是把答应的事情也提前办了呢?”

席某只是轻声的“嗯”了一声,他当时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声“嗯”便将自己送入了牢狱。

甄大妈说,儿子老实本分,他不想和长辈发生冲突,更想不到她们会告他强奸。

图片和本案无关

5月3日,女方就上门让他们在房本上加名字,他们没有答应,4日女方报警,席某被拘留。

5日,甄大妈拿着房本答应加名字,女方却生气地说,“晚了!”后来,村支书调解时,让男方向女方签个谅解书,女方也拒绝。

法院宣判

经过公安的调查取证,6月27日,检察院向法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11月3日,法院认为案情复杂,延迟宣判。12月25日,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

根据是,订婚只是民间仪式,并没有领证,法律上还没有承认他们是夫妻,所以在她不愿意发生关系的情况下,强奸罪是成立的。

27岁的席某听到宣判后,情绪非常激动,不能接受,他要上诉,他一直在说,“她当时就是自愿的。”

官方还为女方辟谣,经有关部门调查,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网友看法

这个判决后,网友们炸了锅,有的网友想着那10万彩礼和金戒指退没退,很多网友同情男方,说是,既然刑也判了,那就把彩礼退回去吧!

也有人说,像这样的人品,不让赔偿精神损失费也就不错了,怎么会退彩礼呢!

也有网友为席某抱不平,说是,订婚仪式是祖辈们传下来的,符合大众认知的,怎么就不算了呢?

当然,即使官方为女方辟谣了,还是有网友认为女方目的不纯。

结语:这个判决已经是事实,不管二审结果如何,目前的牢狱之灾是必须承受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27岁的年龄,荷尔蒙旺盛,当时没有把持得住,为此坠入深渊。

从女方不给写谅解书,和有关部门的辟谣来看,可能她当时是有不情愿的情愫,男方认为已经订婚,同房是合情合理的,压根没有想过合不合法,不光是他这么认为,就连大部分网友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国家是成文法,所以民间风俗只要没有编入法律,它就是不算的,即使是符合大众认知也不可以。

席某事件告诉我们,在处理两性关系时,男同胞也要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只要女方有一点不情愿,就要控制好自己的精虫,否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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