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清晨的阳光洒在湖北竹山县南山公园,21岁的朱某甜开始了她例行的晨跑。
这是她回老家准备事业单位考试后的日常,也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次晨跑。
当天上午7点41分,她与父亲通完电话后便消失在了监控画面中,再也没有回来……
监控录像显示,7点40分左右,朱某甜出现在南山公园山脚下,独自一人。
公园山路蜿蜒曲折,树木茂盛,人迹罕至,监控无法覆盖全部区域。
按照她平时晨跑的习惯,她应该在8点左右下山,然而,她却再也没有出现在监控中。
焦急的家人四处寻找,却一无所获。
直到11月5日凌晨,朱某甜的遗体才在南门山树丛中被发现。
她衣衫褴褛,身上伤痕累累,惨状令人心碎。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一个41岁的当地男子。
张某曾于1998年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3月8日刑满释放。
这名劣迹斑斑的男子,再次向法律发起了挑战。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2021年11月1日7时许,张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来到南山公园,意图抢劫。
他尾随独自一人晨跑的朱某甜,在山顶平台处,趁其戴耳机听歌之际,抢走了她的苹果手机。
然而,朱某甜并没有束手就擒,她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
张某为了灭口,持刀朝朱某甜连续捅刺,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张某将抢来的手机变卖,次日下午又返回现场,对朱某甜的遗体进行了侮辱,并将作案凶器丢弃在河道中。
他企图销毁证据,掩盖罪行,却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罪行极其恶劣,情节和后果严重。
2022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死刑复核,维持原判。
2024年2月19日,张某被执行死刑。
这个消息,给朱某甜的家人带来了一丝慰藉,也为这个悲剧画上了一个句号。
然而,这无法挽回失去的年轻生命,也无法抚平家人心中的伤痛。
案发后,朱某甜的母亲向媒体讲述了女儿的往事。
她回忆起女儿勤奋好学,努力工作,积极向上。
大专毕业后,朱某甜在深圳工作,不久前才回到老家准备事业单位考试。
她热爱生活,坚持晨跑,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却在一瞬间被残忍地夺走。
2024年2月19日,张某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得到证实,这标志着这个案件的最终落幕。
然而,这个案件带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张某的悔过表现并没有减轻其罪行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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