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誉为“法官妈妈”和“全国先进工作者”的陈海仪在接受采访时的一番话,可谓是让平静的湖面瞬间炸开了锅。她提到,面对未成年罪犯,我们应该首先给予法律评价,然后给予他们优先和特殊的保护,用母亲的情怀去感化他们,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这话一出,网上瞬间炸了,各种声音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我个人听到这个观点时,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作为一个普通人,我理解陈海仪作为“法官妈妈”的那份深情和期望,她希望用温情和关爱去引导那些迷途的孩子走回正道。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社会成员,我也深知法律的严肃性和必要性。法律,毕竟是我们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啊!
陈海仪还强调,她们首先是法官,然后才是“法官妈妈”。这句话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挣扎和坚守。她明白,作为法官,她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而作为“法官妈妈”,她又忍不住想要给那些孩子更多的关爱和引导。
网友们的反应更是五花八门。有人觉得,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成为威慑那些对未成年人实施不法行为的犯罪分子的利器,而不该成为某些罪犯的脱罪之钥。这个观点,我深表赞同。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那些守法的人,惩罚那些违法的人。如果法律成了罪犯的避风港,那还要法律何用?
还有人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首先应该保护的是守法的未成年人,而不是那些犯法的未成年人。这个观点也很有道理。我们总是说,要保护未成年人,但是,这种保护应该是有条件的。对于那些守法、无辜的未成年人,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最坚实的保护;而对于那些违法的未成年人,我们则应该在保护他们的同时,也不忘给予必要的惩罚和引导。
更有甚者,有人直接质疑:如果是陈海仪的儿子被未成年的小恶魔打死了,不知道她会怎么样。这个问题,确实很尖锐,也很现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当我们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时,我们是否还能如此宽容和包容呢?
我个人认为,对于未成年罪犯,我们确实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引导,帮助他们走回正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他们的罪行,或者对他们网开一面。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它不会因为你的年龄、性别、身份而有所偏颇。犯了罪,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当然,我也理解陈海仪的苦心。她希望用母爱去感化那些迷途的孩子,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希望。这种情怀,确实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不是儿戏,它不是我们可以随意拿捏和改变的橡皮泥。
所以,对于陈海仪的这个观点,我个人持保留意见。我认为,我们应该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不忘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既充满温情又井然有序的社会。
大家对于陈海仪的这个观点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