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理!女生造谣男生是强奸犯致其退学,法院判决,评论区炸了

周老师谈教育 2024-03-03 16:27:44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能通过媒体平台发声,这当然是社会的进步,但是这也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到了机会,于是网络上各种小作文满天飞,其中不乏一些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谣言,让人难辨真假,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污染了网络空间。

古语有云:“舌上有龙泉,伤人不见血”,有些谣言一旦流传开来就让人百口莫辩,给受害人带来无可挽回的伤害。日前,信阳法院审理的一个关于谣言伤人的案件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小明和小红,本是同学,也是曾经的恋人,却因为感情纠葛最终分手,并走向对立面。小红同学心有不甘,为了报复小明,向公安局控告小明强奸了她。然而,经过公安局的调查和审查,发现指控没有任何证据和事实,于是决定不予立案,对小红进行了批评教育。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2023年9月,小红竟通过其朋友,使用虚拟的微博账户,在小明现就读的江西某职业学院的“超话”中多次发布帖子,散布小明是强奸犯的谣言,还配上了他的照片和学校信息。这些帖子很快就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和评论,事情越闹越大,最终引起了学校方面的注意。

学校认为,这些帖子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于是对男子进行停学处理,让他暂时离开学校,等待事情的调查和解决。男子对此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奈,于是他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向女子提起诉讼。

信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红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她发布的不实内容在网络公共平台上广泛传播,导致小明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评价降低,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因此,法院判决小红在“江西某职业学院”微博超话中向小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小明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300元。

判决公布之后,网友炸了锅,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表示:“赔礼道歉,罚1300,这造谣的成本也太低了吧,说好的对造谣零容忍呢?如果性别一换,也是赔礼道歉,罚1300吗? ”“那他所受到的人格侮辱和停学该怎么办?他失去的时间怎么算?他还是个学生,这时间是如此的宝贵,要如何能赔偿? ”

这样的惩罚似乎的确有点太轻了,好像罚了,又好像没罚。如果女生的诬告成功了,那男方付出的代价就不仅仅是声誉受损,很可能还有牢狱之灾。谣言造成男孩名誉受损,并且还被学校停学,而对造谣者的惩罚只是道歉以及罚款区区1300元。

而学校方面面对流言蜚语,是不是应该严谨一点呢?在没有调查结果之前就贸然对学生停学处理,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文明上网,维护绿色网络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大家同力共举,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自律精神,才能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当然,有关部门也必须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的打击力度,让不负责任的造谣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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