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没想到江苏土地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盐城,竟以这样的方式上了热搜。
这两天,江苏盐城大丰区一位农民因售卖未经检疫的羊肉获利180元,被市监局处以10万元罚款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
这位农民名叫陈广芳,今年64岁,在当地菜市场已经卖了20来年的羊肉。
按理说,从事这个行业这么久,对于申报检疫这个流程她一定是比任何人都懂的。
可她错就错在太善良、心软了,因为正是她的善良才让她背负上了这10万元的罚款。
去年11月份的时候,陈广芳的邻村有一位60多岁的老人,家中养了6只羊。
这位老人因为身患癌症晚期没有钱治病,所以便托自己的弟弟去找到了卖羊肉的陈广芳,恳请她能够买下那6只羊换钱让自己治病。
陈广芳只卖羊肉,自己是不宰羊的,所以当时她没有同意。
可是最后在得知对方的家庭条件很不好,老人受疾病折磨很痛苦,再加上老人弟弟的再三恳求后,陈广芳随即就心软了。
短暂的犹豫之后,陈广芳还是答应了。
之后陈广芳便付了钱把那6只羊带回家中,屠宰完便拿到了摊位上进行售卖。
可就在她刚刚赚了180元的时候,这些没有经过检疫盖印章的羊肉,就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给查到了。
当时在陈广芳的摊位上,被当场查获的有
1条羊酮体和6个羊头。
此时的陈广芳心里顿时就慌了。
她知道,接下来的处罚,肯定是在所难免的了。
想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于是陈广芳立即就承认自己家里还有一些羊肉,并主动带领了工作人员回家进行查扣没收。
虽然陈广芳一直从事着卖羊肉的生意,但是奈何她的公公也是一直病魔缠身,患上了淋巴癌,所以长期的理疗费用支出,让陈广芳的家庭条件变得十分一般。
因此在事发后,处罚通知还没下来的时候,陈广芳便找了村委会和她所在的菜市场办公室出了一个情况说明来替她求情,希望市监局能够对她从宽处理。
同样,那位患病卖羊老人的弟弟,也替陈广芳写了一封求情信,信上讲明了详细原因。
可是,这些家庭状况的情况说明和求情信,起到的作用似乎是微乎其微…
最后,市监局检验了陈广芳所卖的羊肉,都是符合相关标准的。
但在经过集体讨论后,还是给她作出了罚款10万元,没收还未售卖的羊肉和违法所得180元的行政处罚。
10万元,对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对64岁的陈广芳来说,更不知道得卖多少年羊肉才能赚的上来呢。
更何况,她的家中还有一位身患重疾的公公。
走投无路之下,陈广芳只好到法院去起诉,请求撤销这项行政处罚。
第一次起诉,以失败告终,她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了。
而就在前两天,12月24日的时候,陈广芳的第二次起诉在盐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这一次开庭,陈广芳多次进行辩解,称自己是在做好事,是那位患癌老人真的急需用钱治病,所以自己才帮忙的。
但是,这一场庭审,最后没有做出判决。
之后,此事被《法制日报》给曝光了出来,可以说是迅速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对此,有一些网友认为,食品安全无小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陈广芳的行为确实是违反了相关法规,因此罚款的确是有必要的。
但是,罚款金额与实际获利金额相比过于悬殊,是不是应该去考虑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呢?
最后若是因为“小过重罚”导致了一个家庭“因罚至贫”,那就真的合理吗?
卖羊肉老人无奈发声12月26日,有媒体联系到了卖羊肉的老人陈广芳。
陈广芳对于这件事很是无奈。
她说,她的公公现在不能走路,整日卧病在床,需要家中一直有人照顾,因此平日里,羊肉的进货和摆摊售卖都是需要靠她一人来完成。
而当时那位卖6只羊给她的老人,她们之前并不认识,现在那位老人也已经离世了。
最后,陈广芳十分无奈的说了一句:我们做事情又不是做的假的,罚我们的款却要罚的这么重…
而对于她的羊肉生意,陈广芳则表示是季节性的,并不是一年到头都在卖。
她一般都是9月份到次年1月份出摊,其它时间都是待在家里没有收入的。
并且今年羊肉的价格也有所下降,生意并不是那么的好做,她很有可能会赔本。
市监局回应之后,也有媒体针对相关问题联系到了当地的市监局。
对于他们是如何查获到陈广芳的羊肉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时是接到了投诉举报,他们便去了现场进行检查,然后发现的违法行为。
而对于为何会给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一位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处罚的法律依据是食品安全法,里面有相关的规定。
写在最后陈广芳现在已经二诉了,不知道法院最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但是不难发现,大部分网友都是希望在法律与人情、执法与人性关怀之间能够拥有一个合理的平衡。
因此,如何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又能体现出执法的温度,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后,还是希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更加的去注重“过罚相当”的原则,确保处罚既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又不会对被罚者造成不可承受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