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

碳小俩 2024-11-11 22:54:42

2024年11月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力市场各参与主体认真落实全国统一电力部署要求、推动经营主体合规交易、规范市场报价行为、定期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和强化日常监管。

图片来源:国家电网报

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违反市场交易规则、实施串通报价等一系列问题,损害了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鉴于此,为了维护公平的电力交易市场,国家能源局下发此次通知。

通知指出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各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等要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部署要求。要加快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电力上次行,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市场力或串通其他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中进行排他性行为、不正当竞争。

二是要推动经营主体合规交易。经营主体要自觉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严格遵守电力市场规则和国家规定,要依法合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售电公司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通过直接或变相降低售电公司购电成本来抢占市场。电力市场监管委员会要做好监督。

三是规范市场报价。要求各经营主体合规报价,推动交易价格真实准确反映电力商品价值。各经营主体原则地理报价,之间不得通过口头约定、签订协议等方式串通报价。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发电侧、售电侧主体间不得通过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

四是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必须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对违反交易规则、串通报价的行为开展监测。如果有问题,及时报告。

五是加强监管。各派出机构需要切实履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个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电力市场委员会如果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向属地排除机构报告,如果遇到重大情况相关派出机构按照规定报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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