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三日,安徽淮南的一位农民顾某,因家里的农用机械没有油了,就开了自己家的皮卡车,去加油站买了1500元的柴油。回来的路上,被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暂扣了车辆,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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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称,柴油属于危险品货物,运输必须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才可以拉运,不是专门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车辆,拉危险品货物存在安全隐患。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回答很正规,让人无语反驳。
但淮南市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真的是正确的吗?如果这个处罚决定是正确的,那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许多行为都应该是违法的。义务交通安全员没有执法资格劝导路人遵守交规是否违法?学雷锋做好事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上街义务为老百姓剪头发是否违法?
淮南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法律的解释是没有问题的,但却用错了地方,顾某用皮卡车拉了几桶柴油只是为了给自家农用车加油,并不是专门贩运柴油的,为此,村委会还给这个村民出具了证明,说他买柴油不是为了经营售卖,而是为了家里的收割机、旋耕机等农用机械使用才买的。
为了交三万元的罚款,顾某卖了田中的水稻,又借了一万两千元,才把罚款交上。
这些年,老百姓去市场上卖自己家里种的菜,被罚款,老百姓过年杀头猪被罚款,老百姓用收割机收小麦、收花生被罚款,老百姓用电动车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被罚款,老百姓为自己的农用车加柴油也被罚款。执法人员这样机械性、趋利性执法的原因,大家其实心里都明白,那就是各个部门每年下达的不合理罚款任务在作祟。为了完成罚款任务,执法人员小过重罚,甚至无过也要胡乱找点理由去罚款,如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