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星火。
相比天干来说,地支的作用关系更加复杂,有各种刑冲合害,有的又刑又冲,有的又刑又合,有的一边合一边冲...这么复杂的作用关系,到底是以哪个为标准呢?它们之间为何会有这种作用关系?
地支的三刑有以下几组:子卯刑、丑戌未三刑、寅巳申三刑、辰午酉亥自刑。严谨地来讲,把它们都归为三刑是不对的,只是大家习惯性的这么叫,于是把子卯刑和自刑也纳入其中,统称为“刑”。
刑的意思是刑罚、处罚,本意是对不合乎道义之人的刑罚,并非故意相加的惩罚。好比我们身处天地之间,各行其位,各不相犯,没有不义之事,所以就没有独自受刑罚的理由。但是刑罚还必须用,可以收到治理效果,不可弃置而不用,否则将天下大乱。
有句话说的好:君子不刑而不发,小人遇刑遭鞭挞。如果M局过于和顺,没有大的毛病和起伏,那么这样的组合也是平常人的组合,做不出大的成就。如果M局组合不好,再遇上刑,则易有各种不吉。所以,我们对刑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关于刑的来历,这一定和天文星象有关,包括西方占星,也有刑的相位。至于为什么有这种刑的相位,我觉得还是把这个交给专门研究天文星象的专家吧。以下是《汉书》《翼奉奏事》中关于刑的记载,给大家做参考。
木落皈本,就是木落归根,木由水生,所以亥、卯、未为木的位置,其刑在北方。北方有三个地支亥、子、丑,按照生、王、墓各相一致的原则,亥、亥为生,所以亥亥自刑;卯为王,子为王,所以卯刑在子;未为墓,丑为墓,所以未刑在丑。
水流向末,就是水流归末,水往低处流,水生木,所以申、子、辰为水的位置,其刑在东方。东方有三个地支寅、卯、辰,按照生、王、墓各相一致的原则,申为生,寅为生,所以申刑在寅;子为王,卯为王,所以子刑在卯;辰、辰为墓,所以辰自刑。
金刚火强,各还其乡,就是金性坚刚,火性高强,各自回还到本位,所以巳、酉、丑为金的位置,刑在西方。西方有三个地支申、酉、戌,按照生、王、墓各相一致的原则,巳为生,申为生,所以巳刑在申;酉、酉为王,所以酉自刑;丑为墓,戌为墓,所以丑刑在戌。寅、午、戌为火的位置,刑在南方。南方有三个地支巳、午、未,按照生、王、墓各相一致的原则,寅为生,巳为生,所以寅刑在巳;午、午为王,所以午自刑;戌为墓,未为墓,所以戌刑在未。
子卯刑,为无礼之刑,说话比较无礼,也是无理取闹。如果癸乙透干又为伤官,就更加加强了这样的信息。至于是子刑卯还是卯刑子,则要根据M局情况判断。如果原局水旺,而卯木是花草之木,扎根不深,不喜水生,易有水多木漂的像,则此时卯木受伤。如果原局木多水少,则子水受伤,且木旺则不喜水生,同样有相互不对付的含义。如果原局有子或者卯,大运流年再来子或者卯,同样的构成无礼之刑。
寅巳申三刑,多主身体上面的问题,更加偏重外伤,也主对周边环境的不满意,比较挑剔。寅巳申都为驿马星,所以也代表车辆和道路,有寅巳申三刑的要注意交通安全的问题。刑就主受伤,要看原局谁的力量更强,力量弱的受伤更重。如果原局只有三刑的两支,则力量会减弱,这个时候大运流年再来补齐三刑的地支,就是应事的时候。
丑戌未三刑,也主身体上的问题,更加偏重内伤,也就是一些疾病。丑戌未三刑还主一些是非和官司。这三支都是土,如果相刑则土会越刑越旺,而土中所藏之金木水火会受伤,尤其是水受伤会更加严重。这种三刑也代表一种开库或者入墓,土中所藏被刑出来或者被刑伤。这种三刑的力量也是要凑齐三支才力量最强,只有其中两支力量减弱。
辰午酉亥自刑,自刑多主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自我拉扯,明知某件事不能做还是去做了,最后自己给自己添麻烦。其次,自刑还有一种意象,就是自我伤害,比较极端的情况下容易做出一些伤害自己的举动。自刑需要两辰相见,两午相见...只见一个不算自刑。自刑也代表一种越刑越旺,最终要看是为用还是为忌,为用则事情虽然有不和谐的因素,最终还是能够成功。如果为忌则刑就以伤论,伤的是所克的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