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令人瞠目结舌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至今还让人心有余悸,看着自己还在襁褓中,咿呀学语的孩子,数以万计的爸爸妈妈们肝肠寸断。
这场扣人心弦的重大事故以三鹿集团董事长被判无期为结束。
如今已经过去快13个年岁了,本该在监狱中洗心革面、度过余生的田文华居然最早2022年就不用身陷囹圄。
这实在令人愤怒,难道犯罪成本就这么低吗?
孩子的降临,是上天的恩赐,是妈妈赐给爸爸最珍贵的礼物。在爸爸妈妈眼里,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看到一个携带着自己基因的生命诞生,看着他慢慢长大。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大国,每年都有天文数字般的新生儿呱呱坠地,中国的母婴市场前景广阔。
令人眼花缭乱的母婴用品,形形色色的各类奶粉,陈列在紧锣密鼓的宝爸宝妈们面前。
在21世纪初,三鹿集团毋庸置疑,从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年度流水上令其他的母婴公司难以望其项背。
判刑内容靠着天花乱坠的海报和耸人听闻的广告,标榜国内奶粉第一人,声称获得国家多项专利的三鹿集团,席卷着那时人们的视听。
三鹿奶粉可谓是家喻户晓,但其在产品质量上昧着良心。
在全国各地,食用了三鹿奶粉的新生儿无一例外地出现了不同的病症,医院就诊的婴儿越来越多,“大头娃娃”的现象层出不穷。寻根溯源,大家都把矛头对准了三鹿集团。
2009年3月12日,三鹿奶粉经查证添加了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无期徒刑。这样骇人听闻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出,霎时便轰动全国。
食用了毒奶粉的新生婴儿。肉眼可见的大头症状使人头皮发麻,他们脆弱的身体更是承受肾结石的折磨。
这些疾病的后遗症也让人胆战心惊,幸存下来的孩子也会抵抗力下降、发育延迟。
当时因为还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整个家庭都把孩子奉若珍宝。对于无期徒刑这样的结果,盼星星盼月亮,才迎来孩子降生,爱子心切的爸爸妈妈们自然是群情激愤。
30万婴儿惨遭毒手,背后隐藏的是30万个家庭的悲剧,一个无期徒刑显然在大众眼中从轻发落了。
宝爸宝妈们难以置信,触犯众怒的三鹿集团居然没被宣判死刑。
没被判处死刑之因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非常谨慎,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即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造成严重食物中毒的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他人体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法庭上,田文华的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三鹿集团应该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而非刑事责任,这也是田文华没有被判死刑的重要原因。
再加上田文华自己的认罪态度良好,这些因素在量刑时肯定都会考虑。惊世骇俗的毒奶粉事件最终以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结束。
除开“蓄意杀人”必然会被判处死刑,“严重罪行”的定义却常有争议。中国现阶段的法律体系中,只要不判处死刑就会有其他的转机出现。
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该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为有期徒刑。
减刑之路田文华第一次减刑是在2011年,河北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10月18日立案,并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执行机关提出,田文华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期间,认真接受教育改造,遵守监狱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和生产劳动。获得奖励:记功三次,2010年被评为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有悔改表现。
经审理查明,执行机关所提该犯表现属实,有证人证言,罪犯年度奖惩审批表和评审审批表等材料证明。
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罪犯田文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
根据相关刑法规定,罪犯田文华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第二次减刑是在2014年,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相关减刑事宜依法依规进行,田文华在第一次减刑后多次获得记功奖励,表现较好,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次减刑是在2016年,获减刑一年半。田文华在2014、2015年度,被评为狱级改造积极分子,受到考核记功两次,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减刑无异议。
经过三次减刑的田文华,刑期由无期徒刑减少到2027年8月3日,那时田文华也已经快90岁了。
不过,也有人提出这样的猜想,按照她的减刑速度,2022年也有望出狱。
履历田文华出身农村,刚开始在三鹿还只是一名送奶员,1983年由于业务能力强,成为了牛奶厂的副厂长。
身怀雄心壮志的她又恰好抓住了黄金时期,拿到了当时国家奶粉配方母乳化的课题研究。
1987年,田文华成为厂长,决定扩大规模,并改公司名为三鹿集团。1993年攻克了奶粉配方母乳化的课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田文华之所以能睥睨当时国内乳业,原因得益于开创了“奶牛+农户”模式,省去了中间商,极大程度减少了成本,蒸蒸日上的三鹿集团引来无数想要分一杯羹的加盟。
面对日益扩大的加盟商,三鹿集团却疏于管理,并未及时发现加盟商以次充好。
销量持续增长。专心提供好奶源的奶农们却不断降低,奶农们为减少成本会在原奶中加入三聚氰胺提高蛋白质含量,由此产生恶性循环。
不合格的奶粉一直在市场销售,田文华的整改力度却隔靴搔痒,到最后酿成了30万个家庭的悲剧。
改写了30万中国家庭的历史罪人,居然可以通过在监狱接受劳改,不断减刑甚至出狱,即便她已经年迈。
三鹿毒奶粉事件不仅仅挑战了法律的权威,而且还触及道德和人性的底线。
对田文华的网开一面当初就让受害者心灰意冷。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再到减刑,这让深受其害的30万宝爸宝妈们义愤填膺。
姑且就论田文华在狱中表现良好,但她的表现良好就能挽回30万受害婴儿的不幸遭遇吗?田文华酿成的重大惨剧穷其一生也无法救赎。
当田文华重获自由的时候,很多因为三鹿奶粉而终身需要看病吃药的孩子还在挣扎着生活,很多家庭因此债台高筑。
犯罪成本让我们陷入沉思的是:在中国,犯罪成本是否真的很低?
但是我们也应认识到,一味加重事故处罚执行力度,是无法杜绝事故发生的,就像死刑也无法彻底杜绝人口贩卖一样。
蓄意杀人毋庸置疑会被判处死刑,但在现实中蓄意杀人的事件还是屡见不鲜。
死刑在我们看来已是最为严苛的极刑,但死刑的威慑力却是十分有限的。死刑是惩罚犯罪,却没有遏制犯罪的作用。
还有,如果人贩一律判死,那么他们便会成为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严苛的刑罚会导致另外一个极端,激发人的劣根性。
如果人贩一律判死,这样犯罪的成本是提高了,但却更使得违法分子把规则抛之脑后,一条道走到黑,想要浪子回头,金盆洗手根本是无稽之谈。
人贩一旦觉得自己会被抓获,无疑是把被拐的孩子置之险境,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会完好无损地获救吗?这也值得我们深思。
纵观世界,中国刑罚保留死刑,维护《刑法》权威,半数欧洲国家已废除死刑。
随着西方经济的发展,犯罪数量的减少,平民阶级得到的物质利益不断提升等其他好处的增加,废除死刑首先在欧洲实现。“自由”、“民主”、“人权”、“法制”成为发达国家主要的意识形态。
人作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生命是上帝赐予的,任何一个人无权剥夺人的生命,只有本人可以决定自己的生命存在与否。
西方国家认为过去那种用法律的手段剥夺人的生命的做法是不符合文明社会的发展潮流的,受文艺复兴影响,把天赋人权作为他们的普世价值观。
但在中国,人们对于死刑的这种普遍肯定态度,源于两方面的重要思想根基:
第一,对于死刑威慑力的迷信。即认为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慑力,是预防犯罪最有效的手段。
第二,以死刑“平民愤”。即通过适用死刑,解决“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社会压力。
伦理、正义、公平、公正都是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将它们运用于刑罚问题上,其核心问题即报复或称报应。如果没有了死刑,社会将感觉到它对犯罪人没有获得充分的报复。
死刑所发挥的最现实的功能,也是死刑得以存在的最强大的支柱,是满足人们的报应观念,或者说是满足人们的本能的报复心。任何动物都有与生俱来的报复侵害的本能。
这就是所谓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当然这也无可厚非,传统的思想观念也是向我们这样传达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相比于惩罚犯罪,增加犯罪成本,预防犯罪才是减少犯罪行为更有效的办法。
中国在预防犯罪上,相较于其他国家,我们是幸福的。
各个县、市、省的管理基本做到了覆盖整个中国,区委会和政府更是贯彻中央政策,党更是把长治久安作为发展的目标之一。
中国法律体系规定,安全事故责任方处罚应遵循后果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不应一刀切,所有责任人均从重处罚。不是说法律越严苛,犯罪行为就越少发生。
从西发发达国家来看,很多国家废除死刑犯罪率并没有随之增加,反而是降低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提高国民素质加强对事故的预防措施更为有效。
如果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化被判处死刑,那么相应的三鹿集团的整个高管团队也必然会陪葬。
再往下深究,恶意提供不合格鲜奶的奶农、赚差价的加盟商都是罪魁祸首。连根拔起一律判死又是一场浩劫。
现阶段中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地修改,使之更符合中国现当代的国情。
即便是这样,30万儿童的悲剧也不可逆转。未来可期,应当吸取历史的教训,以史为鉴。
要避免这样的天灾人祸,更加需要加强社会的教化,发挥道德的约束作用。也希望未来的医疗技术能够治愈受三鹿毒害的孩子们,不再承受病痛的折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