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千千万万别碰公车!

人在旅途说事 2025-03-20 03:59:37

朋友的单位是一个事业单位,该单位有一个对口帮扶的村庄。该村庄紧靠国道,车来车往,川流不息。

大概五年前的一天,朋友单位要下乡扶贫。这次要去6、7个人,小汽车坐不下。正好单位有一辆中巴车,车况挺新的。

当时单位的司机公干,不在家。有车没有司机怎么办?一起下村的刘科长自告奋勇,主动要求当免费的司机。

汽车一路风驰电掣的奔向扶贫村庄。刘科长和车上的人有说有笑的聊着天。不知不觉,扶贫村庄快到了。中巴车正在行驶中,突然汽车前面出现了一个人。这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汽车重重的撞向了行人。

刹车后,一行人慌忙下车查看,原来是一名男性老人横穿马路,汽车躲闪不及,发生了如此恶性交通事故。

大家纷纷打了120急救电话,打了110报警电话。120、110相继到来。伤员转往三级医院,民警勘察了现场,并对同车人员和司机刘科长分别做了笔录,固定了证据。

被撞村民虽经医院全力抢救,还是不治身亡。

刘科长是有6、7年驾龄的老司机了,有丰富的驾驶经验。还是阴沟里翻了船。

幸好单位里给中巴车购买了全险。有保险公司兜底,刘科长除了自责开车撞死了行人,在经济上没有考虑太多。

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事情出了,刘科长就联系村子里的干部,商量善后事宜。

死者是一个70多岁的老年男性,无父无母,子女都已经成家。

保险公司按照政策规定,根据死者的年龄和赡养情况,保险公司只需要赔偿死者大约50万元。

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报告也出来了,中巴车司机刘科长承担70%的责任。

刚开始刘科长认为,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就足够了。可是死者家属提出赔偿100万元的要求。如果刘科长不能满足其要求,只能法庭上见。

刘科长这一阶段忙起来了,去咨询交管部门,去咨询律师。得到的结论都是,如果对方起诉,刘科长会被判刑。由于刘科长是公职人员,又是党员,一旦判刑,会被双开。

刘科长通过村干部反复做死者家属的工作,最后死者家属同意,赔偿80万元,出谅解书。

刘科长自掏腰包大约30万元,加上保险公司的50万元,凑够80万元给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出了谅解书,法律不在追究刘科长的责任。

刘科长工作没有几年,刚买了商品房,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手里没有多少钱。无奈亲戚朋友你一万,我两万就这样凑齐的30万元。

刘科长单位也在想办法,打报告给主管部门,尽力解决刘科长的困境。毕竟刘科长是为了公事才导致的这场车祸。

如果你不是单位的专职司机,公车最好不去驾驶,那怕是办公事。一旦出了交通事故,追究的是驾驶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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