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涯社区『百姓声音』板块出现了一个标题为“政府官员强奸人民教师,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的帖子。因帖子中出现了一句报案时警察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言论,瞬间引发大众关注。
同时该帖子还说,强奸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和官员曾劝受害女教师私了。
但该女教师不畏强权,坚持上诉,并在网络上发帖控诉强奸者,最终引起广泛关注,最后施暴者终于被绳之以法。
那么事情的经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女教师被设局醉酒遭强奸2010年,25岁的周琴经过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一所小学任职。因为周琴人长得漂亮,再加上工作能力出众,仅一年时间,她就被当地一所中学借调,成为初三班的一名英语老师,并且交了一个同为教师的男朋友。
2011年5月7日,因学校要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因此当天上午的课程全部被取消。而周琴因为工作能力强,也被学校校长推荐,担任此次宣传活动的主持人。
中午活动结束后,学校在食堂安排政府工作人员用餐。校长点名要周琴去给陪同领导们吃饭。本来周琴是不情愿的,但是拗不过校长的多次要求,无奈只得听从安排。
当周琴来到领导们用餐的包房,看到在场的一共有8位领导。周琴按照校长安排,一一给所有领导敬完酒以后,校长竟又叫她敬交警大队教导员钟宪明三杯,被要求敬土管所所长王忠贵两杯。
周琴原本酒量就不行,而当天喝的又是52度的白酒。在敬完所有领导后,周琴就感觉头脑发晕了,但她一直强撑着,生怕驳了校长的面子。
直到用餐结束,周琴这才长舒一口气,心想这下终于可以休息了。她跟校长打了一个招呼,就准备回家。
但此时,刚刚一同在饭桌上吃饭的土管所所长王忠贵却叫住了她。王忠贵表示要开车送她回去。但周琴考虑到离自己家也就一公里不到,便想婉拒王忠贵的好意。
但是还没等周琴解释,王忠贵却已经将停在不远处的车子,开到了她面前,并且一个劲的坚持拉她上车。
周琴眼看拒绝不了,再加上考虑到自己喝得醉醺醺的样子,要是被自己的学生看到,确实有失形象,思索片刻后,最终还是上了车。
在途中,又陆续有两位同事被王忠贵拉上车,看着多了两个同事,周琴心里踏实了许多。却没想到,这正是她噩梦的开始。
半道上,王忠贵接了个电话,然后对车里人说他要先去办公室盖个章,盖完章再送他们回去。其中一位同事以下午还有课为由,提前了车。
车子开到土管所,王忠贵又热情邀请周琴二人去他办公室先坐坐,等他忙完再送他们回去。来到办公室后,周琴感觉酒劲越来越大了,但她还是强撑着,却不知不觉坐在沙发上模糊了过去。
而当她短暂迷糊又醒过来时,却发现跟她一起来的同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这时候,王忠贵走到门边把门关上,插上插销。又走回来坐在周琴身边,开始对她搂搂抱抱。周琴想使劲挣开他,但他的力气太大。
于是,当时神智还有些清醒的周琴,已经意识到了危险,就借口躲进了洗手间,并将厕所的两道门都反锁上。
没过几分钟,王忠贵开始咚咚咚地敲打洗手间的门,他问周琴为何还不出来。心里害怕的周琴敷衍着,但始终没有开门。她想这样拖延一下时间,在洗手间吐一会儿、休息一会儿,想等酒醒之后再出去。
然而不久,酒劲开始涌上来,周琴用后背死死抵住门,渐渐昏睡过去……
下直到午6点,周琴苏醒时发现,室内一个人都没有,而自己身上却是一丝不挂地躺在王成桂的床上。顿时,周琴明白此前发生了什么事,“我被王成桂强奸了!”
二、被侵害报警,徇私情警察竟不予立案周晴踉踉跄跄地挣扎着回到家里,一言不发地把自己关进房间,任凭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在脸上流淌。
她心里害怕极了,遇到这种事情,她处在痛苦中难以抉择。如果选择报警,那么自己男朋友得知真相后,会原谅自己吗?而且自己是一个教师,事情公开后,周围的学生和家长,还有亲朋好友又该如何看待自己呢?
但是如果不报警,就任由王忠贵这个强奸犯逍遥法外吗?更何况,自己在王忠贵的床上,还发现了一些用过的避孕套,不知道这个家伙祸害了多少女人?以后还会继续祸害多少无辜妇女?
第二天母亲看出了周琴的异样,在追问下周琴才将前一天的遭遇全部告诉了母亲,母女俩抱头痛哭。最后两人毅然决定报警,并且周琴还下定决心将事情告诉了男友。
男友得知她的遭遇后,第一时间就带着她去了派出所报警。而接待他们的,正是前一天在一起吃饭的派出所教导员钟宪明。
钟宪明曾“劝”周琴,“这个事全都是你自己弄的。现在不要声张闹大,为了名誉着想,我会替你保密。”还说这个案件“暴力特征不明显”,何况对方是戴着避孕套的,在强奸罪方面很难认定。
随后钟宪明还问周琴,是否能接受和解?被周琴愤怒的拒绝了。
就在报警的当天晚上,一位自称是国土资源局的周姓工作人员,找到周琴和母亲,希望他们不要再告王忠贵,并说这个事不要闹大,不要伸张,他们会处理,可以商量。
此外,还有多个政府部门的人出面,希望能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摆平这件事。最后被周琴母女拒绝。
而随着报警事件的曝光,周围人对周琴的风言风语也多了起来。很多人私下都说周琴是为了出风头、调工作、住土管所的房子,才跟王忠贵发生关系的。结果事情没办成,就反过来告人家强奸。
听到这些,周琴心里如滴血般痛,明明自己是受害者,却因为对方是“大官”,就被人一口咬定是自己勾引的人。
周琴母亲更是气到不行,她当着街坊四邻的面表示,自己的女儿是清白的,赔上老命我要也通过法律程序还我女儿一个清白,我要让他们知道,我家虽然穷,但是钱买不到做人的尊严。
为使自己的冤屈得到伸张,周琴母女踏上了漫漫上访路。她们先是到市里、然后到地区,最后一直找到了省政法委等相关部门。
在这其中,周琴还不断在天涯社区论坛上发帖,痛诉自己的遭遇。被《黔中早报》、《人民网》、《凤凰网》等媒体关注。
5月19日,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关注下,开始对土管所所长王忠贵进行调查。
刑侦部门对王忠贵的卧室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在土管所房屋后面,发现了用过的避孕套等物品,警方还将床单拿去化验。
“这些可以证明王忠贵和周琴是发生了性关系。 ”当时一名警官向当地媒体表示。
三、善恶终有报,涉案人员相继落马经过公安刑侦的取证调查,最终确认了王忠贵强奸的犯罪事实。7月13日,王忠贵因涉嫌强奸,被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1年12月5日,毕节市法院对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判决认定,在被害人将厕所门反锁后,王某借助梯子,通过厕所窗户进入,将被害人强行拖到办公室床上强奸,属于趁被害人酒醉之机,违背妇女意愿,对其实施的奸淫行为,并驳回了王某所说的自愿发生性行为,勾引自己的说法。
终法院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现年28岁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6000元。
而且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强奸犯王忠贵在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派出所教导员钟宪明也被撤销了职务,处以留党察看的处分。
而当天和周琴一同喝酒的其他政府官员,也因在工作时间一起喝酒,违反“五条禁令”,被撤销职务,留党察看。此案在当时还引起了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五条禁令”再教育活动。同时省公安厅还派出督察组,加强明察暗访,确保“五条禁令”落到实处。
而作为当时点名要周琴参加敬酒的校长,因指使该校教师作虚假证言,被司法机关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批准逮捕。在得知自己的判决后,接受不了打击,最终服毒自尽。
而在此案件中,针对派出所教导员钟宪明提出的“戴套了不算强奸”的言论,看似只是当地派出所人员的包庇,但其背后,透出的却是法律法规意识的淡薄和对妇女权益保护意识的严重缺失。
最终也被相关专业律师驳回其观点。律师说:犯罪分子在强奸的过程中有戴套的行为,仍然属于强奸罪,并不会因为戴套的行为不属于犯罪。如果强奸的行为没有成功,属于强奸未遂,也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强奸罪一般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最壞的是校長跟社會風氣!憑什麼要陪領導吃飯?
罪魁祸首就是校长,服毒自杀也不足以谢罪。
他带套只是不想生出孩子,与强奸行为没有任何借口!强烈要求追究当事警察的法律责任,这是公然枉法裁判!
嫖宿幼女罪也是贵州执法部门发明的吧?
刑事犯罪,低调处理合适吗?
初夜才赔6千元吗?好便宜哦
关键是鹅粉太多了,这种事就会时有发生!
直接枪毙…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28岁所长?这么厉害啊
炒冷饭就不说了,还一时王忠贵一时王成桂,一时周琴一时周倩!无聊。
派出所的应该受到刑法,处理也判两年,太无耻了!报警还敢不立案处理?
校长是拉皮条的[呲牙笑][呲牙笑]
未什么不采用死刑!
警察好厉害的
可恶的
这样的警察应该带拳套杵他,这样也不算袭警只算切磋[得瑟]
戴套也不算卖淫
我当年刚入社会,我妈就跟我说,工作的事,该做做,不用怕各种潜规则,不去就不去,大不了换个工作,一份工作而已
只死了一个校长[得瑟]说白了那就是一个针对某女老师的局!早已经安排好了……只是让校长顶包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