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孝祥(1132年-1170年),字安国,别号于湖居士,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南宋著名词人,书法家。唐代诗人张籍的七世孙。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张孝祥状元及第,授承事郎,签书镇东军节度判官。由于上书为岳飞辩冤,为权相秦桧所忌,诬陷其父张祁有反谋,并将其父下狱。次年,秦桧死,授秘书省正字。历任秘书郎,著作郎,集英殿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宋孝宗时,任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隆兴元年(1163年)任建康留守。又为荆南、湖北路安抚使,此外还出任过抚州、平江府、静江府、潭州等地的长官,颇有政绩。乾道五年(1169年),以显谟阁直学士致仕。次年在芜湖病逝,年仅三十八岁。
张孝祥善诗文,尤工于词,其风格宏伟豪放,为“豪放派”代表作家之一。有《于湖居士文集》《于湖词》等传世。
张孝祥的书法在南宋一代名气甚著,高宗说他“必将名世”,孝宗亦在张孝祥去世后见到他遗墨“心实敬之”(叶绍翁《四朝见闻录》)。南宋朝诸多名家文人,都对孝祥的书法推崇有加。陆游谓“紫薇张舍人书帖为当时所贵重,锦囊玉轴,无家无之。” —— 可见当时受欢迎程度之高。朱熹语曰“安国天资敏妙,文章政事皆过人远甚。其作字皆得古人用笔意。使其老寿,更加学力,当益奇伟。” ——赞赏之余,对其早逝也深表惋惜。杨万里称“张安国书甚真而放,然学之者未尝见公之足于户下者也。” —— 欣赏之情可见。更有曹勋、王十朋、岳珂、董更、谷中等,都对张孝祥书法做出了很高的评价。
张孝祥作为南宋著名书法家,其渊源甚广。孝祥并不局限于一家之长,而是广学各家所能,从而熔铸出自己的风格。其中尤以“学颜”、“崇米”为著。他的书法,一方面有颜真卿书法遒劲雄伟,气势磅礴,苍劲有力之态,一方面也有米芾书法的笔势奔放,秀拔清朗的面貌。除了揣摩前人墨迹,勤奋苦练之外,他也虚心求教当时书法名家刘岑,提高草书水平。总体而言,张孝祥各类书体皆通,而行草尤具飘逸奔放之势——这和他本身潇洒不羁的性格分不开,但同时,其字个体本身极具颜体的阳刚之美,力道遒劲,“观之者壮”,而力壮之下,却难掩其字清劲挺拔的英秀气质,正如“枯竹折松,驾雪凌霜”(曹勋《跋张安国草书》),可谓”笔力雄健,骨相奇伟,风格飘逸,气质清劲,并能自出新意“。他的书法盛行于南宋前期,在两宋书坛上有承前启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