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是公安机关的聘用人员,没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没有被赋予行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独立资格。各辅警条例对此进一步出台明确的禁止规定,如果辅警独自执行职务或者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执法活动,就失去了执行职务的合法性,这时候就不是依法执行职务了。
这时候,假设人民警察不在场,发生的暴力袭击辅警行为,既不能认定袭警罪,也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对辅警进行袭击造成一定伤害结果的,只能根据具体情节及伤害程度等综合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其他犯罪。就算情况轻微、伤情达不到轻伤标准,很难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根据现行制度我们可以看出,辅警单独执勤被袭击后,如果不认定妨害公务的话,可以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治安管理处罚进行维权,只要不达到刑事强制介入标准,那么就可以进行调解,适当索要经济赔偿。
这样的袭击事情发生的时候,第一时间报警,用随身记录仪为自己取证,只要不危及生命安全就不还手,索要赔偿时:
1:不能主动提出,避免被对方改为敲诈勒索,要对方主动自己提出来。
2:要在派出所内进行。
3:要派出所两名民警同时到场进行调解。
4:在派出所民警见证下签“刑事谅解书”,同意调解后派出所会拿出谅解书的。
要知道派出所调解后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合理的,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会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提出建议的赔偿金额。其次这时候的行为属于“依法调解”,所以这个时候的钱放心拿。
签谅解书、拿赔偿不等于袭击者可以完全免于处罚,只是说可以减轻处罚,对于事情不大的,可以现场直接回家的,所以这个谅解书对于侵害人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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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工资低,身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