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迪嘉支付”)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675.98元,并处罚款737万元。

同时,时任盛迪嘉支付总经理曾某洪对上述行为负责,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3.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盛迪嘉成立于2013年,是盛迪嘉集团旗下从事金融支付的服务平台。其于2014年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2019年续展。公司业务覆盖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行业综合解决方案等。随着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盛迪嘉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年正式实施的新《反洗钱法》,将非银行支付机构明确列为义务机构,要求建立与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内控制度。这标志着支付机构面临的合规要求全面升级,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等环节均需进行系统性整改。业内人士指出,部分机构过往依赖的“事后补救”模式已难以为继。
今年以来,支付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1日,年内至少已有15家支付机构收到16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突破4100万元,其中千万级罚单2张,另有至少10张罚单罚没金额超过百万。最大金额罚单来自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合计遭罚没约1199万元,其中包括违法所得475万元以及罚款金额724万元。
另外,从被罚案例来看,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风险监测系统未能对可疑交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等均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