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仲景食品把南阳兆民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9年年初,仲景公司业务人员发现,南阳、驻马店、许昌、周口等市区及县城乡镇超市、副食店销售兆民公司生产的“兆民”牌香菇酱,该产品瓶贴上的卡通人物图像与仲景公司的“采蘑菇的小姑娘”卡通图像商标极为相似,且标签也与仲景公司的产品标签近似,因仲景公司产品与兆民公司产品同为香菇酱,且在大部分超市货架上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不仔细观察,极易造成混淆,引起消费者误认。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兆民公司的此种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经走访了解,兆民公司在2018年就大量生产销售该产品,兆民公司故意生产侵犯仲景公司上述权利的商品,获取非法利益,侵权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兆民公司则辩称,1.兆民限公司不存在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兆民公司的“兆民”牌香菇酱上瓶贴“采蘑菇的小姑娘”是国家版权局于2018年08月17日进行合法登记的美术作品,与仲景公司应用于“仲景”牌香菇酱的注册商标(主管部门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主管部门,彼此之间在使用上互不构成侵权。其次,兆民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领了标贴为“香菇酱”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专利号:ZL20183000××××8,证书号为:第4708387号),就此商品标识在外观设计上有独立的使用权。
两个都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而且,图片中的整体元素是相同的:均是年龄较小的女孩子,均梳两个辫子、均戴头巾、均背背篓等,法院会怎么判决?
最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经整体比对,兆民公司提交的作品与仲景公司第10564335号“”以及第20900921号“”图形商标有所差异,但图片中的整体元素是相同的:均是年龄较小的女孩子,均梳两个辫子、均戴头巾、均背背篓等,兆民公司将该美术作品使用在其生产的香菇酱的瓶贴上,明显有利用仲景公司及其注册商标在市场及相关公众中的良好品牌形象和声誉“搭便车”的故意,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最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南阳兆民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害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10564335号、第2090092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南阳兆民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之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兆民香菇酱,虽然败诉,但是不用自己做广告了,最后还是兆民是赢家
内讧了得 这个新款香菇酱 你明摆着就是蹭仲景香菇酱的品牌影响力。
仲景香菇酱12.兆民香菇酱9.9两瓶[呲牙笑][呲牙笑]
不看这个新闻都不知道香菇酱是两个牌子
兆民香菇酱味道也不错[点赞]
这个确实有嫌疑
香菇酱里没有菌伞只有菌柄。
谁给办的版权?办理时是怎么通过的?有单位追究吗?
这又不是啥高科技产品,谁便宜买谁的
建议此判例援引至其他侵权案例中。
人家便宜啊,仲景前几年7.5,现在都12了,以后选兆民。
兆民的味道很不错还价格实惠。
我们西峡的 在我们本地比外面卖的还贵 不吃 想吃我们自己做 香菇西峡多的是
我也会起诉仲景,假冒我的商标外观。
兆民用10万块大了一个广告
仲景香菇酱在北方卖的最多,十几年的老牌子了,刚开始好多人还说上面的小女孩有点像我[笑着哭]
最开始仲景也就两三块一瓶,慢慢的9.9两瓶,终于这几年突破了10元,厉害,本来也不怎么喜欢吃,现在更是吃不起了,比老干妈都贵多了,慢慢会变成奢饰品吧!
兆民的好吃
这就是现状,罚款不够一个月的利润,比自已自创推销挣的多的多
兆民牌 鲜菇酱 菇头酱 浓菇酱
仲景香菇酱蹭张仲景的名气
10年左右仲景7.5元,经常吃,家里学校就不断。现在十几块了,翻了快一倍?? 同样价位我吃别的下饭酱一大堆选择,口味比这好的多了去了。
早该管管了,食品安全局都是吃干饭的,乡下大把六仁核桃,康帅傅
仲景香菇酱出自仲景大厨房
张仲景大厨房是香菇酱开创者
张仲景香菇酱没有以前味道好了[得瑟]
输了也赢了[呲牙笑]
这俩娃娃差别很大啊
怪不得不好吃了,原来不是买的仲景啊
明显是碰瓷。虽然碰瓷,但是广告效果已经达到,虽败犹荣,广告效果一目了然。
味道差不多,价格便宜不少
早就发现这个兆民香菇酱了,当时还在想仲景香菇酱为啥不告它
一直买吉香居的,18块钱两瓶[得瑟][得瑟][笑着哭]
这是拿着自己祖先的名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