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京0117执3161号
执行依据:(2023)京0117民初2238号
执行标的总额:34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200元。
未执行标的额:34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200元。
悬赏金: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
被执行人:李杨,男,1984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永乐小区甲66号。公民身份号码:230621198412070253。
联系人:代海会法官
联系电话:89966719、18515517068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谷丰路196号 平谷法院执行局
悬赏公告期间及悬赏金兑付时限:
悬赏公告期间为自本院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关人员在上述悬赏公告期间内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悬赏金于法院收到执行案款或办理完财产抵顶手续后15日内由申请执行人向其兑付。
这个人住址不是平谷区的,平谷区没听说过有永乐小区,身份证号码也不是平谷区的。
北京市的永乐小区是不是只有一个呀?
3400谁爱举报谁举报去!!老子是不去![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好大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