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方向盘,啤酒瓶就放在脚下,被民警测出酒驾后,称“车上没水,当水喝”……
6月6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青城中队民警在省道235巡逻,流动查纠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7时48分左右,民警示意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拖拉机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吹测值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什么时候喝的酒?”
“刚在车上喝的……”
“边开车边喝酒吗?”
“感觉渴了。”
随后,民警在拖拉机上找到了还未喝完的半瓶啤酒。经询问,该驾驶人周某某早上想去修拖拉机,路上渴了,但出门时并没有带水,车上只有一瓶啤酒,就拿来“解渴”。
周某某因酒后、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夏季来临,很多人喜欢喝点酒“解渴”“解乏”,民警提醒,饮酒要适量,酒后严禁驾驶机动车,夏收农忙,更应注意生产安全。
(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 通讯员张聪聪)
编辑:朱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