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国内的房价当下仍然处于比较高的水平,所以大家买房还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可能一家人努力奋斗一辈子也只能买上一套房子而已。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子又具有特殊的意义,如果没有房子的话,自己似乎都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在长沙就有这样一位女子,买房后一直空置,五年后发现早被他人居住,那么该如何解决呢?来自湖南邵阳的申小姐,家庭经济条件还是非常不错的,她毕业之后也在长沙找到了工作,母亲觉得应该让她更稳定一些,所以就给她买了一套房子。
其实按照沈小姐的生活经历来说,她已经比其她的大学毕业生多走了好几步。然而任何人都没有办法确定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是因为一系列的变故,申小姐最终没能来到长沙参加工作,所以母亲帮她买下的这套房子也就只能无人居住了。
所有的手续都已经办好了,申小姐也就没把这件事过于放在心上,她心里想着房子就在这里,肯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之后申小姐来到了邵阳参加工作,时间长了以后她似乎忘记了原来自己在长沙还有一套母亲给买的房子。几年之后,申小姐家里出现了一些变故着急用钱,丝毫没有办法的她才突然间想起来多年之前母亲在长沙给她买下了一套房子还在那里闲置着,所以她立刻就来到了长沙,想要把这套房子赶紧卖出去帮助家里解决问题。
本以为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谁能想到她来到房子里时却惊掉了下巴,因为这里早就已经被八户人家占据了。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人全部都是租的这里的房子。大家可能也会好奇,那房东又是谁呢?原来房东就是那个把房子卖给沈小姐的人,也就是许某。
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申小姐真的无比气愤,她立刻找到了物业,想要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物业却告诉沈小姐她现在的确是房主,但是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交过物业费,所以物业也没有必要为沈小姐提供服务。
申小姐听到这里更是无比生气,她明确表示自己虽然买了这套房子,但是从来没有在这里居住过,而且事情的过错方是许某,明明是许某把房子租给别人的,为什么物业费要让她来承担呢?
但物业却表示了反驳,因为沈小姐现在才是房子的主人,所以物业费也应该是由她来承担的。之后沈小姐找到了许某,质问对方到底为什么这样做,许某的态度更加恶劣。毫无办法的申小姐只能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沈小姐的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要把房子恢复成五年之前的样子,另外一方面就是要明确一下产生的物业费究竟由谁来承担。
而根据法院调查的结果,许某做生意的时候把房子作为了抵押贷了款,但是生意却没有获得成功,也就是钱都被亏掉了。而沈小姐以相对比较低的价格买下了房子,也算是捡了便宜。但是许某卖了房子之后觉得自己吃了亏,但是又没有办法,后来发现申小姐一直没有搬到新房子里住,所以他就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允许把房子租了出去,甚至还租给了八户人家,然后想把自己的损失弥补回来。
按照规定来说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早在五年之前这套房子就已经成为了申小姐的财产,所以许某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允许就对房子进行处置肯定是不对的,所以申小姐要求许某将房子恢复成五年以前的样子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除此之外,许某的这种行为还涉嫌了犯罪,那就是毁坏财务罪,应该追究责任。
而针对物业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从原则上来讲这笔钱就应该是主人,也就是申小姐来承担的。但是沈小姐并没有搬到房子里住,也就是她并没有实际的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所以让沈小姐直接缴纳物业费又不是那么合理的事情。但是物业和申小姐之间已经签订了合同,也就是说这笔费用还是要承担的,哪怕她对物业提供的服务毫不知情,也必须要体现诚信的原则,将所有的物业费用弥补清楚。
结语不得不承认,申小姐真的是财大气粗,花了那么多钱买下的一套房子竟然能够忘得烟消云散。好在最后事情得到了解决,她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而许某的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律法规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最终肯定要承担责任。
今日话题:女子在长沙买了套房后竟然忘记了,5年后回家一看,急得当场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