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起诉网红模仿者,法律边界引热议

爱听故事 2025-03-11 21:21:15

近日,娱乐圈又添一桩“模仿与侵权”的争议大戏——歌手杨坤起诉网红“四川芬达”侵犯名誉权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全网热议。事件的起因是两位自称“杨坤粉丝”的搞笑博主,因模仿杨坤的造型、动作和经典梗被本尊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并要求公开道歉。两位网红在视频中委屈喊冤:“我们天塌了!没提名字也没恶意,怎么就侵权了?”而网友们的态度却两极分化,有人调侃“杨坤老师告晚了”,也有人直言“看完原视频,确实该告”。

“四川芬达”的争议点在于他们的模仿方式:从杨坤标志性的《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到“32场演唱会”的经典台词,再到直播中P上综艺LOGO的背景板,甚至连杨坤的声线和动作都被夸张复刻。尽管他们坚称“视频纯属搞笑,从未点名道姓”,但法律专家指出,是否侵权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提及姓名。若模仿内容通过特定造型、行为或元素让公众明确联想到明星本人,且存在丑化或贬低性质,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害。

这场官司也让“山寨明星”的灰色地带再次浮出水面。近年来,短视频平台涌现出大量模仿明星的账号,比如“鹿哈”“王二博”等,通过蹭热度赚取流量甚至商业变现。然而,这类行为往往游走在法律边缘。律师强调,模仿的底线在于“合理且善意”,若以侮辱、诋毁为目的,或为谋利而过度消费明星形象,即便打着“搞笑”旗号,也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有趣的是,网友们对此事的评论堪称大型“人间清醒”现场。有人翻出“四川芬达”此前的视频,发现他们不仅模仿杨坤的外形,还虚构了“阿坤”角色,调侃其为“拉不拉昆”“黄焖鸡米昆”,甚至暗讽“姓刀那小子让乐坛倒退15年”。不少原本认为“杨坤格局小”的网友看完原视频后倒戈:“这波必须支持杨老师,玩梗过度了!”

事实上,明星起诉模仿者并非孤例。此前蔡徐坤也曾因肖像权纠纷将商家告上法庭,而“山寨明星”们大多选择改名或转型以规避风险。此次杨坤的维权行动,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捍卫,也为行业敲响警钟——娱乐至上的时代,创作自由与法律边界的平衡,仍需每一个内容创作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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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3-11 23:05

    法律早有边界

    爱听故事 回复: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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